上交所昨日公告称,对华锐风电前董事长韩俊良进行公开谴责,计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在自爆家丑之后,华锐风电管理层连续出现变化,两位董事长已经离职。昨日,该公司证券办相关人士回应,韩总已经辞去公司高管职务,只担任公司董事,目前公司管理层已经稳定,经
营正常。公开谴责不能作为索赔依据
华锐风电财务造假源于3月6日的自爆家丑。2013年3月7日,华锐风电公告称,经自查发现,2011年度财务报表的有关账务处理存在会计差错。这些差错涵盖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净利润等四个方面,其中净利润差异比例超20%,会计差错导致的差异为-1.68亿元。3月10日,时任董事长的韩俊良提出辞职。而接替韩职务的尉文渊上任仅两个月,即在5月份辞去了公司董事、董事长、代理总裁等一切职务。华锐风电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一名保代告诉南都记者,公开谴责属于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高管惩戒的第二种,对个人在行业内的诚信、声誉和职业生涯都会有一定影响。
浙江裕丰律师厉健表示,公开谴责不属于行政处罚决定,不能作为投资者索赔依据,但对于相关责任人员的认定,对接下来对公司的查处奠定了好的基础。
再融资受影响
对于韩个人受罚,上市公司受到影响如何?华锐风电证券办人员表示,目前看没有影响,现在公司一切经营正常。目前韩俊良在公司担任董事,持有一定股份。他还透露,公司会努力按照整改措施改进。
厉健认为,目前,韩俊良虽然已经辞职公司总裁和董事长的职务,但仍保留了董事的职务,华锐风电未来半年内再融资可能会受到影响。他进一步分析称,《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资格,能够忠实和勤勉地履行职务。若上市公司或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一年内受到过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将不得进行公开发行(包括股票和可转债);若上市公司董、监、高在近一年内被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不得进行非公开发行。
上述保代称,对于有不良记录的上市公告,交易所、证监局都会在信息披露、日常巡查等方面“另眼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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