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台风“天兔”来袭之际,酝酿了近10年的巨灾保险终于获得小范围区域性试点。
“天兔”已对广东地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影响。仅仅以平安财险为例,截至9月23日上午12时,广东地区接到财产险报案358笔,目前估算3130万元。更多的保险业数据依然在统计中。一时,巨灾险的呼声再起。一家大型险企高管告诉南都记者,就在近日,保监会已批复云南、深圳地区开展巨灾险试点工作。一家财险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考虑巨灾保险的理赔额度以及风险管控能力,大型财险或再保险公司试点的可能性最大。而据业界透露,一直参与各类讨论的保险公司都是中国人保、平安和中华联合等大型财险。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副教授展凯昨日对南都记者表示,巨灾保险的定价和风控向来是保险业讨论的重点。
大型险企正研究试点
研究了近10年的巨灾保险终于浮出水面。
保监会财险部副主任董波近日在第23届亚非保险再保险联合大会上透露称,“目前保监会正在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试点,已经批复云南、深圳地区开展地震保险试点工作。”
南都记者从深圳保险行业协会前任会长处获悉,该协会早在2008年还举行较大规模的巨灾保险研讨。而保险业界对巨灾保险的研究从2005年一直至今。据目前情况来看,深圳明显走在前列。深圳保监局在今年4月刊文称,深圳保监局与深圳市政府相关部门召开深圳巨灾保险工作小组第一次会议,就巨灾保险推进模式、巨灾基金成立及运行方式、巨灾产品保障范围及费率厘定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确定了下一步开展巨灾保险试点工作的时间表及工作机制。据悉,中国保监会产险部、深圳市发改委、财政委、民政局、法制办、应急办、金融办等相关单位参加了会议。
事实上,由于巨灾保险牵涉至部门相当广泛,民政部门、环保部门、水利部门以及保险监管部门等都先后参与巨灾保险的讨论。南都记者从业内获悉,一直参与讨论的保险公司都是大型保险公司,如中国人保、平安和中华联合等。
“若深圳云南开放险企试点资格,最终获批的也将是大型的保险公司。”一家财险负责人对南都记者表示,考虑巨灾保险的理赔额度以及风险管控能力,大型财险或再保险公司试点的可能性最大。
中华联合财险的有关高层昨日对南都记者表示,总部一直对此进行战略课题研究。而平安财险两位人士亦表示,总部会统筹进行研究,目前分公司暂无信息,但“一直在研究”。作为国内财险龙头的中国人保,亦多次受保监会邀请前往研讨。
定价成巨灾险难题
为何业界对大型险企参与试点的预期最为强烈?
事实上,与普通险种不同的是,巨灾保险不能满足保险行业的大数法则。大数法则也就是说,风险单位数量愈多,实际损失的结果会愈接近从无限单位数量得出地预期损失可能的结果。据此,保险人就可以比较精确的预测危险,合理地厘定保险费率,使在保险期限内收取的保险费和损失赔偿及其它费用开支相平衡。
正因为巨灾保险不符合大数法则,其风险难以进行精准估算。早在2008年召开的中国保监会召开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座谈会上,有关专家学者介绍了国际巨灾保险制度风险管理的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提出建议。
据上述专家指出,目前我国应对巨灾的能力还很薄弱,开展巨灾保险和再保险已迫在眉睫。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动巨灾保险制度建设;尝试建立巨灾风险数据平台和巨灾模型,为建立巨灾保险提高技术支持;探索利用保险风险证券化等方式,将巨灾风险通过资本市场予以分散;研究建立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借鉴国外巨灾风险的处置机制,设立多重防火墙;建立自然灾害与意外事故风险管理报告制度。
保险业界人士认为,巨灾模型的设计相当重要,将影响险企的巨灾风险管理水平,并影响定价能力。而巨灾风险数据方面,保监有关部门以及民政部曾起草了巨灾风险数据的采集规范的征求意见稿。
“寿险有20多年的风险数据,有生命表以及死亡率,能进行定价。而巨灾产品的定价将是一大难题。”展凯对南都记者表示,从精算角度而言,要进行定价的话,必须要对灾难发生的频率和灾难的损失可能性进行详细分析,并考虑到险企的成本和盈利能力。
与此同时,据业内人士透露,保监会此前一直希望能跟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合作,成立家庭财险地震保险基金。
保险风险证券化呼声渐高
从业界看来,为了降低风险,有保险风险证券化和分保、再保两类模式。
事实上,近年来,大型财险和寿险公司跟国内再保险公司和国际再保险公司签订巨灾保险分保协议,让再保险公司承担相关的损失。
但南都记者获悉,普通的农业保险,若进行分保的话,可以分保25%至40%。而再保或分保的幅度要视乎该险企的风险数据、资金实力以及议价能力。据业内人士透露,有部分国际再保险公司会选择合作对象,导致部分险企难以找到再保的合作伙伴或者再保、分保的比例相当小。
然而,与普通的保险相比,在巨灾保险进行分保时,险企要支付给再保险公司的价格非常昂贵。国内排名前列的大型财险公司相关人士昨日对南都记者表示,巨灾保险的再保实行的超赔模式,亦就是说,在险企赔付超过一定金额时,再保险公司才支付剩下的部分。而根据国内的部分再保或分保协议,险企要支付的成本非常高。
上述财险公司相关人士介绍称,按一份合同显示,再保险公司对1亿元以上的再保协议定价为1亿元,亦就是说,假如核保损失为1.2亿元,那么险企要支付1亿元后,再保险公司再承担0 .2亿元的损失。
除了价格昂贵外,险企和再保险公司的承保能力亦受到资金的限制。“若是100亿元的保费,险企和再保公司能承担多少呢?”展凯对南都记者表示,从当前的情况看,国内更倾向于将保险风险证券化,推出针对特定地区或特定的灾害种类的巨灾债券。展凯透露,一旦在债券期限内发生巨灾损失,达到了触发条件后,巨灾债券的投资人就面临着损失本金的风险。而一旦未发生巨灾损害,则投资人可获取巨灾债券的投资收益。
事实上,对于正酝酿巨灾风险保险体系的中国,慕再北京分公司总经理王真曾表示,中国的统计和技术条件已基本具备,可先选取特定地区的特定风险开展巨灾债券试点,成熟后逐步向多个区域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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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灾险3种模式
一是商业模式。指完全由市场自发形成并且商业化运作的一种机制安排。英国洪水保险被划分到家庭及小企业财产保单的责任范围内,并采用捆绑式的“强制”保险模式。
二是政府模式。由政府筹集资金并直接向居民提供的巨灾保险。这种模式政策性强,依法实施,同时配套政府补贴。
三是混合模式。即政府和市场相结合的模式。在该模式下,巨灾保险由政府和市场合作开展,风险共担。地震保险的风险移转上,日本采取一种由政府和民间再保险公司共同分担的“二级再保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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