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媒体报道,遗产税的征收已逐步进入日程,而初步的遗产税征收将是80万起步。
据报道,早在2004年9月,财政部就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并在2010年进行了修订。据称,2010年的修订版,给出了具体征收起点、对应税率及其计算方法。按照该方案,遗产税自80万起征,500万的遗产净额应纳税84万,1000万、3000万的遗产净额分别应纳税209万和1034万。
这组数据一出,立即引发争议,尤其是80万的起征点,因为将涵盖众多中产家庭而遭受质疑。
目前各种遗产税的信息,依据的都是专家说法或“过时”草案,并无确切的权威消息。但舆论的喧嚣,恰恰说明这一税种的复杂性。
遗产税一般被认为是调节收入分配、缩短贫富差距的利器,被很多国家所采用。但争议也始终伴随着这一税种的前世今生,近年来更是有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意大利等国家相继停征遗产税。我国的香港地区,也于2006年取消遗产税。原因之一,正是当时的遗产税很大部分征到了中产阶级头上,背离了“劫富济贫”的初衷。
由此可见,遗产税该不该征,本身就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如果征收方式再不合理,连能否实现“劫富济贫”的功能也很难说。美国2011年时,个人遗产税的起征点为500万美元,夫妇是1000万美元,税率降至35%。因而,这基本是一个和中产以下家庭无关的税种。如果国内真是以80万元起征,那就意味着遗产税成了很多中产者的新负担。这就不是调节收入分配,而是涉嫌与民争利了。
据央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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