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卢漫 刘珍妮)自称在不知情时账户里的13万余元被转走,储户乔先生将开户行诉至法庭,要求银行返还其损失的存款及利息。昨日,大兴法院审理此案。被告某银行大兴支行表示,银行是通过正常程序来操作的,不存在过错。
原告乔先生称,他于2012年在某银行大兴支行办理储蓄卡一张,2013年7月17日,他发现账户内131900元存款在当天被分为三次转走了,收款人为葛某、许某等3人,“这三笔转账我都不知情,收款人我也不认识。”乔先生称,他向银行柜台及电话客服核实,被告知存款是通过“超级网银”转出的,但他称并未开通该业务。
乔先生认为,在自己不知情也没有授权的情况下存款“不翼而飞”,银行应承担赔偿责任。目前有2万余元款项被追回,因此要求银行返还其损失的存款10万余元及利息。
被告称,乔先生的卡开通了手机银行业务,这3笔转款是通过手机银行转出的,是正常的资金交易行为。并且3次交易需要输入手机验证码发送到原告的手机中,整个转账过程中,银行是通过正常的交易程序来操作的,没有责任。被告还出示了银行发给乔先生的短信验证码,及余额变更短信。对这两份证据,乔先生不认可,表示未收到短信。
对于乔先生是否开通了“超级网银”,被告表示无法核实,并表示“超级网银”是央行推出的,通过“超级网银”两家银行之间的网银可以绑定在一起。
昨日,法官为原被告留下举证期,将择日再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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