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0月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市场质疑证监会行政处罚权下放或存在地方保护主义问题,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对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下放,证监会前期进行了大量论证调研准备工作,并进行了前期试点,目前相关工作已经部署到位,确保依法办案。
根据相关要求,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案件实施备案制度,必须报证监会备案,案件适用统一标准,对于案件定性、责任区分等将进行复核。对于有异议的案件,证监会必要时可以审理派出机构案件,也可以提请异地派出机构进行审理。
发言人表示,此前,上海、深圳、广东等证监局进行了行政处罚权下放试点,三地证监局审理的案件均已处罚结案,事实认定准确,处罚得到,保证了案件尺度标准统一,没有发现地方干扰办案情况。同时,证监会不会对行政处罚权下放一放了之,对地方证监局监督指导是会内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当前证监会派出机构是垂直管理,人财物独立于地方,能够贯彻证监会各项措施,各派出机构将严格严肃执法,依法公平公正的行使处罚工作。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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