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记者 李欣
10月11日,针对媒体报道天弘基金管理限公司拟增资扩股,同时引进新股东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实行管理层持股的一事,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中国证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公募基金行业,促进公募基金向财富管理机构全面升级转型,鼓励业务创新和市场竞争,促进培育养成专业、长期、理性投资文化和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开放、包容、多元资产管理体系。
上述新闻发言人进一步表示,成为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具备法定条件,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入股天弘基金,需要符合基金法等规定的股东条件,并履行必要的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中国证监会的审批程序。
他称,对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注册资本的申请,中国证监会将在收到其申请材料后按照新《基金法》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予以审核,依法作出决定。
此外,为落实新《基金法》的相关要求,中国证监会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公募基金管理人的监管规则,修订后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办法》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目前仍在完善中。
新闻发言人还表示,将根据市场发展需要不断细化和完善相关政策,为公募基金行业发展创造更加开放包容、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包括基金公司在内的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发展壮大。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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