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晚间,宏达新材(002211)公告,10月1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利洪硅材料有限公司与新安股份(600596)子公司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公司向江南化工出售利洪公司(含原长江分公司)在江苏镇江新区松林山路28号厂区范围内的资产,交易对价
为5.65亿元。江南化工全部以现金分期支付交易对价款。
据公告,本次拟出售的土地使用权为利洪公司拥有的位于镇江新区松林路和化工大道间的三幅国有出让工业用地,土地总面积为210559.80平方米、地上建筑物及其他构筑物、及现有厂区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道路、管线(包括地下管线)、绿化、仪器仪表等。江南化工完成资产收购后,将尽快重启利洪公司正在建设的“7万吨/年有机硅材料项目”(该项目属于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
宏达新材称,公司出售利洪公司上述资产,属于退出产能严重过剩的硅氧烷行业,其目的是盘活不良资产,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公司根据本次评估结果,提请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在2013年3季度报表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本次资产转让范围预计不会再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原盈利能力不强的硅氧烷长期资产将转变为流动资产,公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状况将大幅改善。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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