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0月16日讯 宁波港(601018)周三晚间发布公告,其的全资子公司宁波远洋运输有限公司(下称“宁波远洋”)拟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宁波港集团”)、公司的关联法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称“上港集团”)共同出资设立专业
保险公司(名称待定)。2013年10月15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此事。
公告显示,拟设专业保险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10亿元,其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亿元,占注册资本的40%;上港集团、宁波港集团和宁波远洋各出资2亿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20%。
公告显示,上述专业保险公司拟定经营范围包括港口、航运物流相关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以及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运输专业经营者法律责任保险等业务,在此基础上,拓展其余业务领域,包括车辆保险、工程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相关险种,做到业务种类的丰富和保险功能的补充;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宁波港表示,因宁波远洋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港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苏新刚担任了上港集团的副董事长职务,上港集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有关规定,此次前述三方共同出资成立专业保险公司构成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宁波港称,保险是港航物流和国际贸易发展不可或缺的金融服务支持。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家这方面的专业保险公司,拟合作成立国内首家专业保险公司,将有利于整合国内港口航运保险资源,有利于推动港口航运保险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探索,有利于开拓港口航运保险市场,为我国港航事业、保险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加专业、丰富、高品质、高效率的产品和服务支持,同时也将进一步提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港口配套服务层次。(全景网/柴冰)
https://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3-10-16/601018_20131017_1.pdf
作者: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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