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晚间,湖北能源(000883)公告,湖北省物价局对湖北省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进行调整,降低燃煤发电企业脱硫标杆上网电价1.98分/千瓦时,未执行标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含协议供电上网电量和外资电厂超政府承诺利用小时上网电量)同步下调;在上述电价基础上,对脱硝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分钱。电价调整自2013年9月25日起执行。
经初步测算,本次上网电价调整预计减少公司2013年度营业收入约2022万元。
(《证券时报》快讯中心)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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