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刘雁
针对互联网金融的一场高规格调研活动上周在深圳展开。作为互联网金融中的先行者,网贷成为此次调研的重要内容。此前,央行已于8月赴上海和杭州对互联网金融进行过一轮调研。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但由于是新生事物,该领域处于监管“盲区”,部分网贷公司依靠“踩红线”的模式急速扩张,其潜在风险值得警惕。种种迹象表明,以央行为主的多个部门试图掌握行业发展的一手信息,并计划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盲区”正在一步步消除。
针对互联网金融企业制定一套相应的管理办法,不管是对于投资者抑或是整个行业而言,都将利大于弊,这将促使企业厘清自身责任,避免出现寻租空间等。
事实上,当下各方对于互联网金融需要监管也已达成共识,但由谁监管、如何监管却仍是一道难题。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需要充分结合互联网的特性,谨防流于为了监管而监管的形式。
首先,需要预防的是出现多个监管“婆婆”的局面。此次调研,包括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工信部、财政部等在内的多个部门赫然在列。当然,在制定监管法规之前集思广益很有必要,但最终还应综合协调明确具体的监管部门,以防出现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
其次,针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管理办法要避免照搬传统金融机构的监管思路。比如,传统金融机构一般都有严格的资本金管理办法,但互联网金融体量一般较小,倘若完全参照传统的监管办法,该类企业或将无法生存。另外,考虑到互联网的特点,针对互联网金融的规则应该适当提高更新频率。
再次,与其他传统信贷渠道不同的是,网贷平台上的借款人面临隐私泄露的风险更大。在制定管理办法时需考虑对借款人信息的保护以及资金的安全监管。
此外,在制定规则的同时监管部门还需考虑容忍度的问题,倘若监管太死或许又会让行业失去活力,如何平衡将考验监管智慧。
作者:刘雁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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