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5000多元,几乎把不计免赔在内的车险都买全了,可是定损理赔时,保险公司还是以车有‘旧伤’为由,扣了20%的理赔款。”武昌的车主雷先生质疑,他的车开了不到十万公里,保险杠也是一年前才换的,保险公司却认定车存在划痕算“旧伤”,是否有失公平?
雷先生介绍,他给自己的本田雅阁车买了交强险、车损险、不计免赔、商业三责、自燃险等保险,花了5000多元,可谓“全险”。10月15日,他在武昌八一路不幸撞到花坛,将保险杠撞坏。报案后,太平洋产险派来湖北瑞成光大公估公司的勘察员拍照立案,并在索赔申请书上写明“右前叶子板油漆有旧损,定损将有扣减”,雷先生签字表示认可。
过了两天,雷先生到4S店定损,估价单上显示,前保险杠加上车前大灯支架、油漆等需要2119.75元。对方对雷先生说,保险杠因为之前表面油漆有划痕,只能按80%赔付,其他附件虽受损,但不严重,可以将就用。对方出具了估损单,上面写有“一次定损概不追加”,并让雷先生签字。据雷先生回忆,对方说不签字就不能理赔修车,由于着急用车,他只好签字。昨天,雷先生收到核损通知短信,发现对方只赔付1493元。
“说保险杠有旧伤是冤枉,之前去乡下,表面油漆被树枝划伤,很正常,不能每划一次就报险一次吧。右前叶子板掉漆我也认了,可是估价单上并没将其列为理赔范围。右前大灯支架、挡泥板等本来有估损,但又说不赔了,将就用。不计免赔我都买了,为什么现在好多都不赔了?”雷先生说,他当时几乎是被迫签的字。
湖北华徽律师事务所霍琳律师认为,如果投保人不满意定损结果,可另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来核定损失。如果保险公司担心车主将车开走后难以定损,可采用摄像等手段保留证据。若证实车主被迫签字,定损将不具法律效力。昨天,针对雷先生反映的情况,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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