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日前对上海澄海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ST澄海)董事长兼总经理鲍崇宪、监事长王星星予以公开谴责,并公开认定上述两人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经查明,ST澄海董事长兼总经理鲍崇宪和监事长王星星(二人系夫妻关系)在公司未履行任何决策程序的情况下,以公司名义为关联方债务做出担保。自2012年9月起,关联方因对外借款2170万元到期未还,被债权人诉诸法院,公司被要求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12年10月到2013年3月,公司名下多处房产及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上述司法冻结事项直至今年8月15日才予以披露。
(吴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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