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上海自贸区”)对上海保险业来说存在诸多机遇,但与此同时,也对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昨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上海保监局获悉,其日前成立了保险创新业务监管领导小组,负责对上海自贸区保险和航运保险的监管工作。
上海保监局表示,保险创新业务监管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牵头,旨在探索保险创新业务监管的思路、制度和方法,服务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发展战略,更好地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小组下设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主要工作职责包括,组织开展航运保险、上海自贸区保险调查研究,拟订辖区内航运保险、上海自贸区保险监管的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辖区内航运保险机构、上海自贸区保险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保险业务风险监测和处置工作等。
上海保监局认为,上海自贸区之于保险行业,从高端商业健康险在上海自贸区先行先试到人民币跨境再保险业务,从扩大保险机构境外投资范围和比例到支持国际著名的专业性保险中介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尤其是对于航运保险的推动,蕴涵着巨大的机会。
受益于2009年开始实施的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国家战略和保监会的大力支持,上海地区航运保险市场的发展一直居于全国领先地位。上海保监局数据显示,2012年上海地区船舶险和货运险总量达到36.01亿元,占全国相关业务量的23%,远远超过国内其他五大港口城市航运保险业务总和。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平安财险、阳光产险和永安产险的航运保险中心相继在上海成立。
随着上海自贸区内关于贸易创新的明确,航运保险未来发展环境优越。在船舶登记制度上,区内企业可以将“洋山港”作为其拥有船舶的船籍港进行国际船舶登记,从事国际航运业务,增加船舶保险资源;此外,外贸进出口集装箱“沿海捎带”、海关“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发展总部经济、“启运港退税”等一系列政策都将有利于航运保险的发展。
“机遇总与挑战相联系,保险产品创新的背后也蕴藏新的风险,对保险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上海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目前创新监管领导小组正有序开展工作,探索上海自贸区内保险市场建设与监管路径。一是纵向聚合行业力量。例如组织召开行业座谈会,针对保监会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八项意见的具体落实、上海自贸区内保险市场建设与创新、上海自贸区保险监管模式等问题,听取各类市场主体的政策建议。二是横向整合各方力量。密切关注其他金融监管部门有关上海自贸区政策出台,深入了解上海市各级政府对保险机构进驻自贸区的政策,并将邀请上海自贸区管委会有关部门为在沪保险机构进行上海自贸区政策讲解。三是借鉴国际经验。广泛收集和研究分析新加坡、中国香港等全球各地自贸区保险市场发展情况,借鉴先进经验。
(编辑:朱逸)
作者:杨倩雯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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