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谣传“蓝色光标为新快报陈永洲案幕后黑手”一事不到24小时已水落石出。据爆料人“南方有晨曦”最新微博,此前他所发布微博未经核实和求证,存在不实内容。他已自行删除此前造谣微博,同时连发三条微博向蓝色光标致歉。
澄清微博全文如下:
本人所发的有
关蓝色光标微博,系被相关媒体报道以及行业人士所误导,在没有认真核实和求证的情况下,就随手转发了相关内容。不久,我发现内容不妥,存在不实的地方,就立即删除了微博内容。为进一步消除影响,我转载了蓝色光标官微的澄清微博,并为自己的疏忽和不严谨致歉。10月26日晚,在公众对陈永洲案高度关注和热议时, ID名为“南方有晨曦”(据了解,此人为南方日报新闻版记者)的新浪微博用户突然发布消息称,新快报陈永洲案幕后黑手为公关公司蓝色光标。由于内容敏感,该微博迅速引发大量用户扩散转发。
当晚,蓝色光标通过官方微博紧急发布声明指该信息纯属谣言。声明强调,蓝色光标与三一重工及中联重科没有任何合作,更没有任何员工因涉嫌贿赂记者被警方带走,也没有任何财务资料被警方带走。蓝色光标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对造谣者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在澄清谣言同时,“南方有晨曦”还表示,蓝色光标卷入新快报事件的传闻,并没有得到公安机关等权威部门证实。目前,“南方有晨曦”正积极配合删除已被转发的谣言,以消除不良影响。
对此,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CIPRA)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注意到该谣言对整个行业形象造成的恶劣影响。这位负责人表示,CIPRA对任何有损行业声誉、干扰公司正常经营的谣言一贯表示强烈反对,支持相关公司保留追究造谣者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呼吁加强行业自律,共同创造和维护一个良好的行业经营环境;此外,他还指出,打击网络谣言有利于促进公共关系行业健康和快速发展。作为行业组织,CIPRA坚决支持政府相关部门近期采取的打击网络谣言的行动,这将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据悉,蓝色光标正在会同多家律师事务所商议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责任,维护公司的合法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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