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主任陈剑
访谈主题:《消法》20年来首修 网购维权后顾无忧?
访谈嘉宾:陈剑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主任
访谈时间:2013年10月31日15:00-16:00
中新网10月30日电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这是该法近20年来首次修改。在规范网络购物等新消费方式方面,新《消法》在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后悔权等三个方面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消费者七日之内可以无条件退货,这一规定引发广泛关注;此外新法还强化了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经营者的召回制度和举证责任等义务;而对消协的性质和作用的规定也有所调整。新法将在2014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网购是许多市民购物的新方式,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投诉,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2013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网络购物投诉16408件,同比增长99.7%,以网络购物为主体的媒体购物的投诉量在服务投诉中遥遥领先。根据新《消法》,消费者网络购物后,七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
此外,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在加强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方面,新法规定经营者对缺陷产品的召回制度、也强化了经营者的举证责任;对于广告虚假宣传,广告经营者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网购七日无条件退货能否真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网购维权是否从此后顾无忧?新形势下,如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商品三包制度和经营者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如何有效落实?新法落实和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哪些难点或问题,该如何应对和解决?中新网财经频道邀请到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主任陈剑为大家一一解答。
本次访谈将于10月31日下午15:00开始,欢迎网友们积极参与!
嘉宾简介:
陈剑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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