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启动的电力体制改革,走到今天已经超过十年。从来没有哪一个行业的改革像电力体制改革一样,妥协伴随争议,艰难而行。除了厂网分离顺利完成之外,主辅分离留下了行业隐患,输配分开尚且没有时间表,竞价上网更是遥遥无期。
因此,市场对电力改革的预期就更加迫切。近日,国研中心发布的“383方案”再次引起高度关注。虽然其中明确建议要“引入大用户直购电,建立实时竞争发电市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开展“竞价上网”,形成以双边合同市场为主、实时竞争市场为辅的竞争性电力市场;推进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等。
不过,本报记者从多方了解到,这一建议在短期之内恐怕还不会落地。
昨日,一位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现在没有形成竞争性市场格局,改革进行不动,“5号文”十年来也没有完全推进,因此以上意见,短期之内做不到,还要执行发改委的标杆电价。
按照2002年既定的“电改方案”即业内通称的“5号文”,电力体制改革可以归纳为十六个字:厂网分离,主辅分开,输配分开,竞价上网。要求电网企业逐步对配电业务实行内部财务独立核算,从而实现电网企业输配分开的重组。同时,对输配电价也进行独立核算,并最终形成上网电价、输电电价、配电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的四类电价。
“改革的目标是要减少政府管制,让市场起作用,电力改革的市场化方向肯定是不能动摇的。但体制机制方面的改革还不可能尽快地形成竞争,所以我国还只能适用于标杆电价,包括水电、核电、风电都可以制定标杆电价。”上述人士认为。
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微博]也表示,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可能也让政府认为将电力市场化的时机还未到。“一是,满足需求的问题,市场化之后会不会满足这么快的电量增长,因为电价市场化成功的国家,电量是基本不增长的,因此我国每年7%以上的电量增长与这些国家根本不在一个范畴里面。二是,这些国家基本的市场机制已经存在,比如电厂是私有的等,我国没有这样的市场机制,所以没办法套用模型。”林伯强说。
在我国电力市场上,上游的发电企业与中间的输电企业即电网一直是改革的核心和焦点。从前段时间一直被传的“电网分拆”到如今再提的“竞价上网”、“推进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等,无不显示出市场对电网和发电企业改革的强烈预期。
上述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则表示,“即便分拆,在一个省、一个城市,它还是一张网,网络怎么能拆呢?所以这个是不可能的,拆分只是把网变小,但也没有形成竞争。因此改革的目的是要在发电侧形成竞争,如果发电企业之间形成竞争,用户能够按竞配的价格来使用,这是最合适的。”
因此,不管电改的进度如何,竞争机制的引入将是必然结果,而这也将影响到电网和发电企业的利益。
“对于全社会来讲,竞争是好事,但对于某个单位企业来讲,肯定是不好干的。网络性的东西,比如电网是自然垄断的,还没办法做到竞争。因此,发电企业之间进行竞争更容易一些,而且民营企业也可以参与发电行业,不一定非得五大发电集团。”上述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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