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销盗版猖獗电商难辞其咎
吴学安
报载,由中宣部委托《半月谈》杂志社出品的“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教育图书系列”图书,面市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惨遭盗版“黑手”。好几家淘宝店铺以低得惊人的价格“倾销”半月谈国考丛书,销量相当不错,有的甚至赤裸裸标注了“店内全部书籍均为复印版”的字样。
经常网购的人都知道,一些无良商家在利益驱使下大肆制假贩假。业内人士称,现在淘宝网盗版书销售又出现新趋势,一些不法商家针对淘宝的“四折规定”,想出了新对策,以正版书的折扣卖盗版书,这给版权人调查取证、维权造成了更大的困难。
早在2011年,有淘宝网店侵权销售理财讲座的盗版视频,遭到版权方知钱(北京)理财顾问有限责任公司起诉。原告起诉要求网店店主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淘宝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认为,店主明知涉案作品侵权,仍擅自将其反复销售,已经构成侵权。淘宝网在接到权利人多次通知后,并未及时删除相关的侵权信息,亦承担相应的责任。
“网络书店销售盗版的危害要远大于实体书店或流动摊贩,因其覆盖范围更大,销售数量更多,对出版社及作者的伤害更严重。”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副院长魏玉山对网络书店助长盗版滋生的危害性表述可谓一针见血。
在网购盗版图书侵权事件中,网络平台经常以保护隐私权为由拒绝提供商家信息。需要尽早出台相关法规:网络书店或网络商店等销售平台,对从事出版物网络销售的第三方必须核实其资质。网络书店必须从有资质的出版发行单位进货,确保从源头上卡住盗版图书的流入。对没有许可证的店家,必须禁止其从事出版物的销售。针对取证难的问题,执法机关要加强对网销盗版产业链的监控力度,健全店铺商家的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平台上店铺的有效信息。出了侵权事件,第三方平台有配合取证、提供法律支持和证据支持的义务。同时,通过行政和法律手段,强化对网络书店的监管,对有销售盗版出版物行为的电商,要按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着力加大对不法商家的打击、查处力度,提高不法厂商的违法成本,从而消除盗版滋生的土壤。
“误拆”民宅要补偿也要追责
胡艺
海南乐东县畜牧局退休局长陈龙的住宅,近日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半夜强拆。媒体曝光后,经调查,是由于施工单位误认空置的房屋已被征收部门征收补偿完毕,鉴于工期紧迫,施工单位在未征询政府征收部门意见的情况下,擅自对该房屋实施拆除,从而出现了误拆的情况。
“误拆”解释显然站不住脚。施工单位拆房之前为何不向征收部门求证?施工单位为何不在大白天光明作业,而是选择深更半夜偷偷摸摸强拆?
太多的非法拆迁新闻告诉我们:先造成既成事实再谈补偿,已经是很多拆迁者的惯用伎俩。退休局长住宅被“误拆”后,政府只谈补偿,不追究责任,再次证明了这一点。
根据《物权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只要公民取得了房屋合法产权,在没有达成拆迁协议之前,讨价还价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如果双方意思表示不一致,拆迁就不能进行下去。
中央三令五申严禁野蛮拆迁,《物权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都有明文规定。但为了钱,开发商铤而走险,先上车后买票。常见的风景是,强行拆迁成了既成事实以后,生米煮成熟饭,主动权完全掌握在拆迁者手中。除了给予一点补偿以外,违法拆迁者被处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事鲜有所闻。地方政府只主导双方谈补偿而不谈追究“误拆”者的责任,就颇能说明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说,政府部门的纵容助长了野蛮拆迁的蔓延。
不可否认,城市建设方案规划好了,有人不签拆迁协议,延误工期,给政府工作带来被动,但这不是“霸王硬上弓”、把房屋拆除变成既成事实的理由。开发商如此先下手为强,偷偷摸摸拆迁,暴露出对公民物权的冷漠,对法律的蔑视。
《宪法》第39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不法分子不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而且强拆民房,毁坏他人财物。对此,政府不仅要主导双方达成补偿协议,而且要依法追究“误拆者”的法律责任。如果政府以“误拆”为强拆民宅背书,缺乏制裁强拆者的法律追究,百姓房子的命运与法律的尊严让人担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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