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专稿】记者 赵静
振兴生化股份有限公司(SZ.000403)公告在2013年11月4日接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编号:宁稽调查通字001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被立案调查。
*ST生化的公告显示,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都在山西省
太原市长治路227号高新国际大厦16层,而立案调查的相关机构显示“宁”,“宁”是甘肃省的简称,编号001也显示为甘肃证监局今年第一个正式立案调查的文件编号,*ST生化的公司住所地与甘肃省并无关联,为何由甘肃证监局出面调查,其中缘由耐人寻味。
上海市东方剑桥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吴立骏表示,依据深交所给予*ST生化的处分决定内容显示,早在2006年6月20日,*ST生化的控股子公司振兴电业为*ST生化的控股股东旗下子公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的借款担保。随后,振兴电业将5.34亿元的固定资产在工商局办理了抵押登记,该事项未经审议程序也未及时披露,直至2013年5月6日,在深交所的监管要求下,*ST生化终于发布了相关信息。之前埋下的隐患在6年后爆发,2012年5月,因上述借款人山西振兴集团未能偿还借款本息,债权人提起诉讼,要求*ST生化的控股子公司振兴电业在2亿元内履行担保还款义务。但*ST生化仍旧未及时披露该重大诉讼事宜,且无论振兴电业最终是否需要承担担保责任,都不影响信息披露已违规的事实。
2013年6月3日,深交所向振兴生化发出年报问询函,*ST生化不但延期提交回复,而且会计师与保荐机构就*ST生化与其控股股东振兴集团之间资金往来的相关意见相矛盾。可见,*ST生化与大股东之间的资金往来涉嫌存在重要的问题,而此问题所涉金额以及时间等,目前仍旧未见相关公告。
吴立骏律师在博客中表示,愿意接受在2013年2月8日至2013年4月24日之间买入,并在2013年4月23日或24日持有*ST生化股票的股民索赔报名。
2013年11月8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的信息显示,ST生化未及时披露其子公司2006年为大股东的关联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及后续涉诉等情况,涉嫌违法违规。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监会一直在持续加大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上市公司应切实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不得违背诚信原则,对于上市公司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证监会将严惩不贷。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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