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11月13日讯 大连重工(002204)周三晚间发布公告,针对《大连重工大股东“一箭双雕”》的媒体文章质疑的利润补偿问题进行澄清。
就报道质疑“若股权转让完成后会摊薄中小股东利润补偿应得的股份”,公司表示,大股东大连重工·起重集团将所持公司1.06亿股股份
转让给华锋投资、创新投资、长城资产公司,三家公司将通过放弃投票权或自愿放弃受赠股份之权利的方式,不会对重工·起重集团承诺的利润补偿方式产生影响。
就媒体质疑“大连重工.起重集团拒绝进行补偿”,公司表示,重工·起重集团于2013年7月8日进一步出具了《承诺函》,承诺在利润补偿期限届满后,若该等应补偿股份因司法或其他原因导致出现无法履行承诺的情形,重工.起重集团将按照以大连重工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的上述该应补偿股份的同等价值予以现金或其他等价资产进行补偿。(全景网/陈祎)
https://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11-14/63265864.PDF
作者:陈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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