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罗诺 北京报道
隆基股份(601012.SH)事件终于有了最后定论,其承销商国信证券很可能逃过一劫。
“该决定是近日才正式拍板定论,这是在综合了前期稽查的多方证据以及考虑目前的具体情况所得出的结果。”11月13日,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国 信证券最终被认定其在担任隆基股份保荐的有关工作中,并不存在重大失误。隆基股份上市首年的亏损,行业性亏损因素占比较大,而引发其业绩亏损的要因也非可控因素。
而这一结论的下达,意味着在经过半年的调查之后,国信证券或将不日“无罪释放”。
“这对于国信证券绝对是一个非常大的好消息。”上述知情人士坦言,虽然经历了半年立案时间内的业务暂停,但这一结果一旦公布,加之目前IPO闸门尚未开启,国信受此次事件的影响可以说是降低到了最低点:不但其担任保荐人的有关项目将得以继续按时间流程进行,更重要的是其自身的IPO也将避免押后三年再上市的危机。
有人欢喜有人愁。就在国信证券可能免于处罚之时,11月14日晚间,光大证券(601788.SH)发布公告,称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由于涉及内幕交易行为,没收光大证券ETF 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3,070,806.63元、股指期货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4,143,471.45元,并均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上述两项罚没款共计523,285,668.48元。
此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徐浩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上述四人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对时任董事会秘书梅键的信息误导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案件定性
2012年4月挂牌上市的隆基股份,在其上市首年便交出了一份全年亏损5400万元的年报。
2013年6月13日,作为隆基股份此次保荐方的国信证券,便因此在“隆基股份有关违法违规案中,未勤勉尽责和审慎核查,涉嫌违法违规”,遭正式立案。
“上市当年便出现亏损,很大程度上透露出保荐人在进行保荐工作时很可能没有勤勉其职,在审慎核查时也没有全面考量风险。”斯时,证券会的有关人士解释称。
随之,在由武汉证监局主导的此次稽查项目的进展同时,国信证券也被允许对有关情况进行“申辩”,因为根据规则:“业绩下滑如受经济环境和行业趋势影响,倘若信披完备且做了足够的风险提示,那么保代将可免责。”
2013年8月,有关事实证据已经调查完成,当时便有消息称,其有关处罚结果将不日下发。
“隆基股份在此刻的一份中报,及时地将其从处罚的深渊暂时拉回。”上述接近于证监会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2013年隆基股份中报显示,在经历了2012年年底和2013年一季度的亏损之后,其在2013年中转亏为盈,每股收益为0.04元。
这让国信证券看到了一线生机。
“隆基业绩的回升,在很大程度上证实了隆基股份之前的亏损是行业整体调整风险,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之前对于保代方不尽责的反证。”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而据隆基股份三季报,今年前三季度,隆基股份盈利达4132.02万元,同比增长188.07%。
同时,因其“业绩变脸”而遭遇惨跌的股价,也从今年4月份的最低价6.25元一路上涨,至其三季报公布时,股价已最高达19.25元。
曾放言“申诉”到底
“实际上按照之前8月前的有关调查证据,国信证券被牵连处罚再所难免。”上述接近于证监会的知情人士向记者坦言,就算是最轻的处罚,也至少对国信证券方面将实行“警告”并责成整改。
“国信证券内部已经开始定调,就算是实行最轻的"警告",国信方面也会申请复议。”9月初,一位国信证券的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而国信证券之所以不放弃复议,其主因则是因为其依然试图为其正在进行的IPO做最后的努力。
2012年年初,国信证券IPO申请正式递交。但按照有关规定“遭受行政处罚的企业在三年内将不能上市”,“警告”处罚虽然轻,亦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
但这一内部决定,也曾让国信证券内部众多投行人士颇感“郁闷”,因为一旦申请“复议”,也就变相增加了业务被“暂停”的时间期限。
事实上,自6月初因隆基股份事件而被立案以来,对国信证券的负面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之前跟踪多日的潜在客户,甚至已经是即将签约的准客户,都因为这一纸立案所带来的业务暂停,最终都转投了别家券商。”在国信证券被立案调查期间,不止一位国信证券的投行人士向记者如此抱怨。
而随着国信证券或将“无罪释放”,上述一切的担忧都将消失。
“对于国信证券而言,亡羊补牢犹未为晚,其如何尽快调整前期状态,打好"第一仗"尤为关键。”上述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向记者坦言。
“就算如今无罪释放,但前期大部分项目都被别的券商抢光了。万幸的是,我们还可以重新开始。”国信证券一位资深投行人士在听闻该消息后向记者表示。
作者:罗诺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