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吴敬琏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全会提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对当前存在的三方面突出方面都有所回应,即从收入来说,要求“改革税制、稳定税负”;从支出角度说,要求“改进预算管理制度”,“透明预算”;从政府间关系来说,要求“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这些都符合财税体制改革的方向。
吴敬琏认为,要落实这些原则,当然还需要做很多具体的工作。
从财政收入来说,需要规范预算外收入,提高预算的透明度,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和公众对预算制定和执行情况的监督;同时完善税制,加快服务业营业税向增值税的过渡。
从财政支出说,各级政府预算要回归公共财政的本来性质,进一步深化公共财政改革,调整和优化政府预算的支出结构,逐步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大力压缩行政事业经费,把经营事业单位推向市场,将财力主要用于社会公共需要和社会保障,增加教育、科技、卫生、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的保障力度。
从政府间财政关系说,需要加强中央财政的支出责任,上移司法、义务教育、基本社会保障等具有全社会公共物品性质的支出责任,保证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建立计算公式基础上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
最后,实现各级预算的透明化和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预算监督也是一项事关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需要加快推进。
作者:张有义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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