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马婧妤)证监会15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表示,11月1日,证监会对光大证券案作出正式行政处罚决定,目前决定书已经送达当事人并生效。
证监会对光大证券案作出的最终行政处罚决定包括,没收光大证券ETF 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307万元,并处5倍罚款;没收光大证券股指期货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414.35万元,并处5倍罚款。上述两项罚没款共计约5.23亿元。对当事责任人及其他责任人,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宣布上述四人为终身证券市场禁入者、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处罚决定还对光大证券时任董秘梅键的信息误导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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