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此前签署协议,将所持有的正和股份(600759.SH)的股权减持到30%以下,14日,正和实业转让股份2.5亿股,转让价格为5.06元/股,远高于二级市场现价。
10月15日,陈隆基、王华玉与香港中科、HUI Ling(许玲) 签署《关于正和国际(香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转让协议》,香港中科受让正和国际(香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香港正和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拥有正和股份6.91亿股,占正和股份股份总数的56.66%。
为不触发要约收购,11月11日,陈隆基、王华玉与香港中科、HUI Ling(许玲)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在补充协议生效后30日内,广西正和通过协议方式向其他方转让其持有的正和股份27%股份;广西正和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转让正和股份的股份后,香港中科间接拥有权益的正和股份的股份数为3.61亿股,占正和股份29.6%;股权的转让价款不变,总价款仍为35亿元。
11月15日晚间,正和股份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西正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4日分别与任皖东、袁月梅、唐朝霞、北京泰腾博越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安徽省百川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古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5.06元/股的均价,合计转让其持有的正和股份2.5亿股,减持股份占正和股份总股本的20.49%。
根据约定,广西正和将继续履行减持义务,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持正和股份的股权减持到29.6119%。
值得注意的是,广西正和转让价格5.06元/股高于正和股份停牌前一天的收盘价4.61元/股。而且,正和股份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价格均未超过5元/股。
(证券市场周刊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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