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罗宇凡、华晔迪)全国主要城市的房价上涨趋势仍在继续。18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10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显示,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的城市有65个。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上涨的城市仍旧多达69个。与此同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表述,让人对房地产市场发生良性变化的前景再次寄予厚望。
房价普涨涨幅收窄
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0月份,房价上涨依旧是主要城市房地产市场的基本态势。
在新建商品住宅方面,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出现环比下降的城市仅有2个,持平的城市有3个,上涨的城市有65个。价格出现同比上涨的城市继续保持69个,而其中最高的同比价格涨幅由上海创造,达到了21.4%。
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10月,主要城市新建住宅价格上涨同比超过10%的城市达到了21个,这21个城市完成年度调控任务已经基本无望。还有26个城市涨幅在8%-10%之间。
不过,尽管房价普遍上涨的情况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但从上涨的幅度来看,10月份房价的环比涨幅有所收窄。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在解读10月房价数据时表示,从总体上看,初步测算,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平均涨幅为0.7%,比9月份的环比平均涨幅收窄0.2个百分点。分城市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比9月份均有所收窄。4个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平均涨幅为0.9%,比9月份的环比平均涨幅收窄0.5个百分点。天津等33个二、三线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涨幅比9月份也有不同程度的收窄。从环比最高涨幅比较看,70个大中城市中,10月份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最高涨幅为1.3%,比9月份的环比最高涨幅收窄0.6个百分点。
行政调控手段收效有限
在全国房价普涨的态势中,一线城市依旧扮演着领涨的角色。继上月北、上、广、深领涨全国之后,10月份房价同比上涨幅度最快的城市仍旧是四大一线城市,其中,上海新加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高达21.4%,领涨全国。而北京、广州、深圳分别二到四位,涨幅均超过了20%,分别为21.2%、20.7%、20.6%。
尽管在刘建伟看来,判断房价长期变动趋势还要参考定基指数的变化。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尽管今年近几个月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当年同比上涨较多,但从以2010年价格为100的定基指数看,三年来每年平均涨幅在7%-8%左右。
不过,无论在统计的方式上存在怎样的特殊性,房价的持续上涨,已经让一线城市感到了明显的压力,随着年底的逐渐临近,在年底房价调控目标问责压力陡增的情况下,“京七条”“沪七条”“深八条”相继出台,“限价”“限购”“限贷”为主的调控手段骤然升级。但事实也证明,这些行政色彩浓厚的调控手段收效有限。
市场热切期盼改革
在上周刚刚结束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所确定的改革大方向中,多处表述回应了人们对房地产市场改革的期待。
在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朱中一看来,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到处都体现着房地产改革市场化的新思路和新举措。这其中既包括明确提出的房地产税改革,也包括“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既包括建立全社会房产基础数据统一平台,也包括“探索实行官邸制”;既包括“完善城镇化健康发展体制机制”,也包括“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如果三中全会的精神能够得到全面贯彻,那么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将是必然。”朱中一表示,与以往“围绕房价调房价”的调控不同,改革聚焦在更深层次的问题之上,虽然没有直接谈及房价的涨落,但高房价的问题势必随着市场化改革的逐渐推进而得到有效解决。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表示,明确“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意味着房地产调控思路将面临三大转变:一是房地产调控中惯用的行政手段将逐渐退出;二是中央层面简政放权,以地方为主开展市场调控;三是不搞“一刀切”,因地制宜推进市场健康发展。
不过,虽然改革的大方向已经确定,但具体到执行层面依旧面临着不小的挑战。朱中一认为,对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来说,如何与未来的改革有效衔接,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将是很重要的问题。
作者:罗宇凡 华晔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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