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它是推行市场化改革的一个重大的举措,也是还权于市场,还权于投资者的一个根本举措。但是,一定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在“《财经》年会2014”开幕式上做主旨演讲时表示。
“股票发行的注册制改革是一个牛鼻子,会带动和促进很多方面的改革。当然有一个基本的特点,就是股票的发行一定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也就是说证监会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的准备性,全面性要进行审核,但是不对这个公司的投资价值和持续的盈利能力做出判断。”肖钢称。
肖钢表示,推行注册制的改革是一个重大的改变,是真正的还权于市场,还权于投资者。但他强调,注册制改革不等于说证监会的监管的职责放松。“这不等于证监会就不管了,证监会仍然要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
肖钢称,注册制改革的推行是会遇到很多困难的,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条件,“牵一发而动全身”。如果要实行注册制,必须要修改现行的《证券法》和随之而来的其他的条款。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发行人等市场参与主体责任要非常的明确。此外,在中小投资者保护方面,也要构建一套法律政策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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