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9日,《第一财经日报》刊发 了《涉嫌隐性贿赂引发纠纷,亚厦股份遭供应商讨债》一文,该报道称亚厦股份存在着拖欠供应商货款及华中分公司出现内部人员违法违纪现象,且供应商与亚厦股份在货款定价和结算以及采购模式方面存在问题,并猜测公司管理层换届和与拖欠供应商货款的关联性。
亚厦股份称,在今年公司对华中分公司的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其部分项目的部分原材料采购存在价格异常现象,经后续内部稽查程序,发现个别内部采购人员存在违法违纪嫌疑,公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人员已经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仍在调查中)。除此之外,前述报道中涉及的其他四项问题或不属实或有失偏颇。
亚厦股份认为,因华中分公司出现员工违法违纪问题致使该公司部分项目的部分原材料采购存在价格异常现象,材料价格明显高于公司平均采购价格,公司已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积极主动与涉及的相关供应商逐一核对材料价款和数量。华中分公司成立后,年收入约为2亿元,涉及供应商单证不符、价格异常的合同金额约为1500万元。经双方对账,对单证齐全、价格正常的供应商,公司已在第一时间支付了材料款,但小部分供应商缺乏齐备的单证且价格明显异常,目前仍处在双方对账核实阶段。
此外,亚厦股份还强调称,公司目前管理规范,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管理团队正按照年初制订的总体目标及工作重点,通过优化管理架构、创新商业模式和经营模式,完善产业结构,实现可持续创新,同时不断提升企业资源整合能力,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全景网/柴冰)
https://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11-20/63284314.PDF
作者:柴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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