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家化还于同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该决 定书认为公司未在相应年度报告中对关联方沪江日化及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披露、未对与沪江日化发生的采购销售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在临时公告中披露、2009年度公司未对与沪江日化发生的累计3000万元资金拆借关联交易进行临时公告披露,违法了相关规定。
上海证监局要求公司应当自收到责令改正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其提交书面报告,上海证监局将组织检查验收。
上海家化表示,针对上海证监局提出的上述问题,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将按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有效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严格自律、规范运作的原则,进一步按照监管机构提出的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并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落实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告。 (全景网/邱璧徽)
https://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3-11-20/600315_20131121_1.pdf
https://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3-11-20/600315_20131121_2.pdf
作者:邱璧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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