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2013年11月19日,刘建伟计划将其2011年7月27日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14 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45%)高管锁定股重新质押,但在办理过程中误将其持有的公司14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质押,同时银行并未对其前期质押的145万股高管锁定股进行解除操作。
刘建伟其后发现上述误操作事宜,并于2013年11月21日将其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145万股高管锁定股及14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两笔质押合计29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解除质押。
截止公告日,刘建伟持有公司股份2513万股,占股份总数的25.12%,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为186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4.0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59%,尚余653万股未质押。(全景网/何碧玉)
https://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11-22/63290688.PDF
作者:何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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