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邹伟王思北)记者从今日召开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有关座谈会上获悉,受经济环境、参与者自身、制度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中国非法集资犯罪持续高发、逐年上升。对此,各有关部门将加大联合防范打击力度,进一步有效遏制非法集资犯罪的猖獗势头。
据介绍,2005年以来,公安机关年均立非法集资案件2000多起,年均涉案金额200亿元左右;2008年以来,共破案1.6万余起,挽回经济损失近500亿元。人民法院受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逐年上升,2011年、2012年受理案件分别为1274起、2223件,上升约79%;连续两年重刑率均超过30%。
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刘张君介绍,当前,许多非法集资活动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金融业务创新”等旗号,以高收益、高回报为诱饵,形式多样、手段翻新,更加隐蔽且欺骗性更强,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民间借贷诱发非法集资案件在一些地方或行业仍会高发;一些中介机构参与非法集资,风险集聚;农业专业合作社类非法集资风险开始上升;P2P平台等网络借贷诱发非法集资将成为新的案件高发点;股权投资领域非法集资活动一直比较活跃,陈案风险很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个别工作人员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显现。
非法集资犯罪中,集资诈骗犯罪的危害最为突出。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裴显鼎说,湖南湘西曾成杰集资诈骗案中,先后集资34.52亿余元,涉及人数2.4万余人,集资诈骗金额为8.29亿元。严重破坏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给群众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曾成杰被法院依法判处死刑。
刘张君表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要标本兼治。一方面将严厉打击、依法惩处犯罪分子,以警示和震慑;另一方面要强化防范和预警,加强宣传教育。近期将开展新一轮法律政策宣传攻势,引导社会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并远离非法集资。
作者:邹伟王思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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