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加强中药提取和提取物监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显示,不具备中药提取能力的企业叫停产品生产,且不允 许再委托加工;对具有单独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提取物实施备案管理;对无单独国家标准的,企业必须自行提取,不得外购。
《通知》指出,中药提取是中成药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与其生产品种和规模相适应的提取能力,中药提取委托加工的审批即日起一律停止。自2016年1月1日起,凡不具备中药提取能力的中成药生产企业,一律停止相应品种的生产,已获得批准的委托加工也应一律废止。
该文一出,市场一片哗然。一位资深业内人士指出,中药提取物的规范管理,对药品的成本、定价话语权、淘汰一些不规范中小企业、行业的整合都有深刻的影响。一位药企人士介绍,很多中成药生产企业的中药提取都是委托加工,不是不能做,而是产能有限;也有很多专业的中药提取物生产企业,自己没有中成药品种,只做提取。不言而喻,中成药生产和提取都将面临一场行业大洗牌。
中药提取物是指中成药国家药品标准的处方项下载明,且具有单独国家药品标准的挥发油、油脂、浸膏、流浸膏、干浸膏、有效成份、有效部位等成份。
发稿:张华/陆晋源/曹敏慧 审校:康义瑶/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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