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指出,根据《条例》有关规定,房产开 发企业按当年确认的收入,计提应交土地增值税,计提金额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实际缴纳时,冲减该科目。因此,土地增值税的实际缴纳按照规定主要分为两个阶段:预缴及清算。而“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账面数为计提金额扣减预缴金额后尚未具备清算缴纳条件的余额。
城投控股称,公司2012年底应交土地增值税为1.72亿元,公司2011年底应交土地增值税余额为2.40亿元,均严格执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全景网/王爽)
https://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2013-11-25/600649_20131126_1.pdf
作者: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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