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表示,公司房地产开发 业务在项目开发阶段预缴土地增值税,项目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时汇算清缴。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应交土地增值税为1.53亿元,已在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应交税金”部分进行列示,该期末余额为正常时间性差异,在2013年度已按时全部缴纳。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公司预提的土地增值税余额为47.62亿元,公司预提土地增值税是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对未达清缴条件项目的税款进行计算预提,该部分预提税款己按照会计准则要求计入并反映在利润表中,并已在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其他应付款”部分进行列示,请投资者关注。由于该预提部分未达到税法规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尚未实际产生纳税义务。
近日,有媒体对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增值税情况进行了报道,其中提到华侨城A2012年末应缴未缴土地增值税49亿元。(全景网/邱璧徽)
https://www.cninfo.com.cn/finalpage/2013-11-26/63305505.PDF
作者:邱璧徽
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