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1月28日电(记者郭圻、董建国)福州市27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出了七条楼市调控举措,在严控一手房价格,提高外地家庭购房条件,继续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等7方面进行严格规定。此前,福建省厦门市也出台相应举措,二套房首付提至7成。
福州市此次调控提出,要继续加大土地供应力度,特别是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完成今年该市基本建成1.8万套保障性住房的任务。
在价格监控方面,严格控制在售或即将预售楼盘商品住房价格上涨。引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销售均价明显高于周边地块同品质项目成交均价,或在同一楼盘中销售均价明显高于前期开发的同品质产品成交均价的项目,暂不予批准预售。在售或即将预售的商品住房价格必须按照报备的“一房一价”价格销售,不得提价。
在限购方面,对于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该市累计缴交2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福州市五城区内向其出售住房。
福州市还提出,加强市场监管,严查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房地产中介机构治理力度,严厉查处骗购、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新政策是上次调控的加码”福州双安房产金山区经理林孟兴说,最大变化是对一手房价格严控,新销售楼盘价格不能比周边和该地产前期开盘的楼盘价格高,不然开发商拿不到预售许可证,这对一手房价格影响还是蛮大的。
福州麦田房产副总经理吴祖怀说,新政策加强了对福州市区外家庭购房条件限制,纳税年限由1年延长到2年,但只限制在福州五城区内,短期影响不大,周边县市楼盘不在限购之列,成为价格上涨的新区。
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表示,加大土地供应量和持续推进保障房建设才是“治标之策”,行政直接调控市场的举措应该不断减少。
作者:郭圻 董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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