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酒评网讯 由中国酒类流通协会、东方论坛组委会、东方论坛名酒网联合主办的中国白酒东方论坛于2013年11月29日在北京举行,此次论坛的主题为“凝聚行业力量 绽放白酒价值”。论坛上全国人大代表、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阐述了未来白酒产业的增长点,以及如何开辟国际市场探索白酒发展新方向等言论。
李秋喜表示,到2012年,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狠刹公款吃喝的不良风气,白酒的公务消费价值跌入谷底。加上当年年底出现的“塑化剂风波”,不仅是对普通白酒的冲击,动摇了消费者对白酒产业消费价值的习惯思维。
李秋喜对行业的未来也并不完全是悲观,“但也有许多因素是我们大有可为的,而且如果我们坚持不懈的做下去,完全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甚至重塑白酒产业价值体系。”
李秋喜表达了未来白酒产业的增长点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八亿农民土地的财产化。当农民的土地可以入股、流转,获取资产收益,不仅八亿农民的购买力会增强,而且土地资产的效益会成倍或者几倍的增加。八亿农民的购买力,是白酒产业发展的强大后劲。
另一方面,走出去,开辟国际市场,或与国际烈性酒代表性经销商合作,如水井坊,其2013年10%收入来自海外市场;或白酒厂家直接去开拓海外市场;或与国际化很成功的业外中国企业合作,拿出优势品牌探索新的路子。
“目前白酒在华人圈外的消费价值几乎为零,这是一个巨大的潜在的机会。只有走出去,才能大幅提升白酒产业的价值,才有白酒产业灿烂的春天。”
对于白酒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下降的现象,李秋喜表示,建国以来国家对白酒产业政策的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属于扶持期,从建国初期到八十年代末。由于属于短缺经济,产品供不应求,白酒产业又具有“投资小、见效快、不怕坏”三大优势,少数名酒还是国家的重要创汇产品。“这个时期,白酒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是最高的。”李秋喜说。
第二阶段:属于限制期,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到本世纪2001年,国家通过多种税收政策对白酒产业发展加以限制和调控。从1991年到2001年的十年间,国家对白酒产业加税次数高达四次,分别为1991年30%固定资产调节税;1994年25%当地粮食白酒消费税;1998年白酒广告费不得税前扣除;2001年消费税从价从量双重计征,“一次比一次严厉,而且要么是同类税种中的最高税率,要么是专门针对白酒开征。”
但那时候市场需求旺盛,税率又高。“办好酒厂、当好县长”成为那个时代的名言。李秋喜举例说,“在汾酒所在的山西吕梁市,当时如果汾酒厂得了‘感冒’,吕梁市就得‘咳嗽’,连工资都发不出来。”
第三个阶段,属于宽松期,从2002年到现在,这是多年,白酒产业在国家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小,白酒的“黄金十年”,是在国家宽松的税收环境下发展的。
如果以2012年的白酒市场为基准,去掉大部分的公务消费和因公务消费受影响的一部分商务消费,白酒的市场蛋糕似乎在大大缩水,平均价格也大幅度下降,加上“塑化剂风波”对消费心理的影响,白酒企业想要继续“黄金十年”增长速度是很不现实的。“如果找不到新的增长点,要跑赢GDP的增长也不是一件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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