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据悉,白酒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修订工作已启动,明确将控制塑化剂指标等新问题列入审查细则。早在2012年底,白酒塑化剂危机在业界引起了轩然大波,一年的时间里,有关白酒塑化剂标准将放宽、新标准难产的消息不断。
记者近日采访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标准三部副主任张俭波了解到,相关的新标准正在修订当中,预计2015年完成修订工作,其中关于白酒塑化剂标准不会降低要求,将会以科学依据为准则。
塑化剂超标企业将停产
通知指出,目前白酒生产仍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如个别地方白酒生产许可管理不严,企业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以液态法白酒或固液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白酒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塑化剂)污染及制售假冒伪劣白酒等问题。
通知要求,企业应切实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特别是整改后产品仍检出塑化剂的,必须进一步查明来源,全面彻底整改,不留隐患。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剂的管道、容器、包装物等接触酒。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产原酒的企业,应加强原辅材料中塑化剂的检测和控制。一旦发现成品中的塑化剂高于风险评估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立即停产整顿,继续排查原因,并向所在地食品监管部门报告。
新标准拟2015年完成
去年底,原卫生部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针对塑化剂标准制定问题,相关部门正在做工作。
张俭波指出,这个标准即GB968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该标准将针对包括塑化剂在内的食品包装容器、材料用添加剂进行系统修订。该标准已于2012年启动修订程序,预计2015年完成修订工作。
从白酒塑化剂危机爆发以后,有关白酒业单独拟定塑化剂标准的声音也随之而来。
“现在并没有单独为白酒制定塑化剂标准,但正在修订中的新标准会考虑白酒的特殊情况,设定出科学的塑化剂残留量指标,或者要求白酒生产环节不得使用塑料产品等等,具体意见还在修订之中。”张俭波告诉记者。
他说,该标准用于规范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并不单独针对白酒行业,所有食品都应当遵循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标准的施行也会设置缓冲期,企业有足够时间改进工艺。
不会对白酒企业放宽要求
今年上半年,有关“白酒塑化剂标准将出台”以及“标准将放宽”的消息引起颇多关注。有媒体报道,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马勇透露,白酒塑化剂指标将在两个月内出台,指标将大幅放宽,一时间引起业内争议。
马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并没有表达过塑化剂标准将要放宽松的信息,不清楚消息是从哪里传出的。
马勇指出,制定白酒中塑化剂限量值,应当参照相关国际组织风险评估资料,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塑化剂风险控制措施,结合我国白酒生产工艺技术实践,得出科学准确的数据。
对于白酒塑化剂指标或将放宽的消息,张俭波予以了否认。他说,标准制修订工作有一整套严格程序,任何指标的修订都要以科学评估为基础。白酒塑化剂新标准也一样,标准将以风险评估为依据,参考国际标准规定、根据我国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添加剂使用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的修订。
“白酒塑化剂标准不会存在放宽之说,将结合实际情况而制定。”张俭波明确表示。
相关链接:禁用“特供”字样标签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最新下发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白酒标签。以固态法白酒、食用酒精等勾调而成的白酒,其配料表必须标注食用酒精等内容,不能仅标注为高粱、小麦等。
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企业不准虚假标注产品执行标准和配料表等强制标识内容,不准生产无标识、标识不全或标识信息不真实的白酒,不准生产标注“特供”、“专供”、“专用”、“特制”、“特需”等字样的白酒。此外,还提出严禁甲醇加工白酒、严禁用香料香精勾兑白酒等要求。
中国酒业协会副秘书长宋书玉表示,部分勾兑白酒是可以添加食品添加剂的,但问题是目前的技术手段等无法实现对企业的有效监督。“这就好比有了红绿灯,但没有摄像头。我们将在此前标准的基础上进行完善,着重强调如果白酒企业添加了酒精或是食品添加剂,必须在产品的外包装上明示。”
宋书玉说:“按照今年6月提出的计划,预计添加食用酒精的鉴别技术、标准制定、管理层面的研究需要一年的时间,待研究结束后,便会出台新的修订标准,对企业进行更有效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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