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6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规范烟花爆竹企业生产行为,严禁转包分包、一证多厂、挂靠生产、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和“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擅自改变工房用途)。
《通知》称,今年以来,在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暗查督查和全国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明查暗访中,发现一些地区和部分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存在诸多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特别是近期发生的广西岑溪“11·1”重大事故和广西合浦“11·21”、陕西蒲城“11·20”、湖南浏阳“10·14”、湖南临澧“9·28”等较大事故再次给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敲响了警钟。
《通知》要求,要认真吸取近期几起较大以上事故教训,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治理。严把礼花弹、小礼花等高危产品的许可准入关,A级组合烟花和B级小礼花只能由具有礼花弹生产资质的企业生产。彻底排查转包分包、一证多厂、挂靠生产、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依法暂扣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凡使用机械设备或改变生产工艺技术的,一律要重新审核工房布局、建筑结构和定员定量。
《通知》强调,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管,严禁无合同或仅签订未明确产品详细信息的合同买卖烟花爆竹,严禁未张贴标识码登记流向的产品进入流通环节,严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超量储存、超员作业和在库房内拆箱分装,严禁零售点集中、连片或在居民楼内设置和超量储存,严禁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严禁向烟花爆竹零售点及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及超标产品。
《通知》要求,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关口,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依法从严查处产品质量非法违法违规行为,杜绝隐患问题进入燃放环节。严格烟花爆竹运输和燃放环节安全监管,发现承运单位、车辆和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运输许可手续不全的,一律不得装车发货或接收产品。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严格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审批,特别是中心城市要严格限制允许燃放品种、规格和燃放时间、地点,减少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督查检查。
《通知》同时表示,要大力推进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推广无硫、微烟、小药量等安全环保型产品,加快推进烟花爆竹机械化生产示范工程建设,提高烟花爆竹生产本质安全水平和产品安全环保等级。(中新网财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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