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严管升级:禁燕翅及高档酒水
国企、事业单位亦参照执行
今后,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工作餐将禁供鱼翅、燕窝和高档酒水。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做出了上述规定。
十八大召开之后,以“八项规定”为代表的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的系列决策陆续出台,上月末公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是《规定》出台的重要背景之一。
《规定》是对2006年10月中办、国办联合颁布的同名规定的全面升级。从条文数量上看,从2006年版本的19条增至26条;从内容上看,《规定》管理更细化、覆盖范围更广。
《规定》首先对公务外出管理做出要求。除了已有的禁止变相旅游与风景区开会外,《规定》要求,科学安排和严格控制外出的时间、内容、路线、频率、人员数量;公务外出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告知内容、行程和人员。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对于接待住宿、餐饮和用车,《规定》要求,住宿以标准间为主,接待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警车,不得违反规定实行交通管控。确因安全需要安排警卫的,尽可能缩小警戒范围,不得清场闭馆。
对于费用转嫁的问题,《规定》明确提出: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禁止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此前就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预算外资金的循环是预算制度的大问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政府让下属企业、其他单位花钱,费用转嫁支付等问题。
他还认为,信息公开是关键,公开后才能动员全社会更为广泛地参与监督。
对此,《规定》也明确,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更新后的《规定》还大大增加了适用范围,除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外,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和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同样参照该规定执行。
白酒类上市公司面临"惨境",但这正是"禁酒令"需要的效果!要知道,仗着多年来雷打不动的公款消费,国家级名白酒的提价如火箭飙升。以53度500ml飞天茅台为例,2000年时零售价在220元上下,到2011年底已经涨到2000元。仅是2011年这一年,零售价就涨了八百元——2011年年初零售价还在1200元左右,到年底飙上了2000元。 而这一年该品种的年初出厂价,是619元!这样的涨价本身就是个不正常事件——只要公款消费不受制约,白酒市场就无法正常化!早在2005年,国家统计局贸易外经司就做出测算,在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社会集团消费"实际占到33.5%的比重,餐饮业的 "社会集团消费"比重更高达62%。这很大程度上就是公款吃喝的另一种说法。进入到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餐饮业的社会集团消费"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肯定远不止62%——就看茅台涨了多少吧! 现在"禁酒令"开始显威力了,于是,几乎囊括了国家级名酒的中国白酒类上市公司2013年上半年的销售收入同比仅增长了1.9%,增长绝对值仅10.2个亿,与最近两年每年增加销售收入达二、三百亿元相比,跌进了低谷,这还不一定是"底"; 2013年上半年的利润总额同比也仅增长了2.5%,增长绝对值仅6.9个亿,与最近两年每年度增加利润总额达一、二百亿元相比,同样跌进了低谷,也同样还不一定是"底"!
不为杞人忧天了。上市公司面对"禁酒令"的危机,正是白酒类中小企业的契机!
"禁酒令"终将重洗"白酒核心产品圈"格局
规模以上非名酒制造业挤进"白酒核心产品圈"的机遇出现了,"禁酒令"终将重洗"白酒核心产品圈"格局。
近六、七年来,中国白酒业销售收入中的五分之一强,归上市公司拥有。茅台和五粮液的销售收入又占了上市公司的54%(指2009年以来平均数,2009年占69%,2012年占65%)。但是,茅台和五粮液销售收入的高占比,更多是茅台五粮液大幅度提价的缘故,而不是销售量大幅增加的缘故。因此,当禁酒令出台,无论茅台还是五粮液,销售量受影响,销售规模收入更受影响;又由于茅台和五粮液的销售收入要占到上市公司销售收入的一半以上,带累着整个上市公司销售收入的同比大滑坡。
"禁酒令"打破了茅台五粮液"价高不愁卖"的畸形消费格局,这必然导致白酒业重新洗牌,重新建立起新的"白酒核心产品圈"。这个圈子将会为白酒类中小企业中的翘楚留有一席之地。因为,无论何时,普通人的消费才是中国白酒业的希望所在。那些曾经丰富了白酒类中低价位市场的企业,有希望在洗牌后的"白酒核心产品圈"中"现身"并"站妆!
事实上,禁酒令对上市公司的冲击也并不是千篇一律。譬如,坚持走中低价位路线、以产酒地为销售重点区域的伊力特和青青稞酒,其2013年半年报中销售收入年同比增长率和利润总额年同比增长率在整个上市公司同类指标中鹤立鸡群:伊力特上半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8%,上年同期同比增长21%;青青稞酒上半年销售收入同比增长30%,上年同期同比增长45%。伊力特上半年利润总额同比增长40.2%,上年同期同比增长9.5%;青青稞酒上半年利润总额同比增长34%,上年同期同比增长43%。可以说,伊力特和青青稞酒的经营情况在上市公司中是"风景这边独好"!
而规模以上白酒制造业中的非上市公司,受"禁酒令"影响相对更要小得多。商务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上半年度,白酒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累计销售收入2402.13亿元,同比增10.71 %;累计实现利润399.09亿元,同比增长0.57 %。根据此数据和最新公布的上市公司半年报计算,2013上半年规模以上白酒类非上市企业的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3.7%,这比上市公司2013年上半年同比增长1.9%要高出11.8个百分点!虽然同期规模以上白酒类非上市企业的利润总额是负增长(-3.8%),但对这个"负增长"应这样来看才客观:同期上市公司的利润总额同比增长率是2.5%,两者的同比增长率相差6.3个百分点(|-3.8|+2.5=6.3),比起前两年,2012全年度的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的增长率是53%,非上市公司是41%,非上市公司比上市公司在利润增长率上要相差12个百分点(53-41=12)、2011年则更要相差31个百分点。
于是,白酒类规模以上非上市企业挤进"白酒核心产品圈"的底气,就建立在这样两组数字的对比上:1。禁酒令颁布后的第一个半年度中,非上市企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率比上市公司高出近12个百分点。一扭以往"上市"比"非上市"的销售收入同比增长率要高出许多的"惯例"2. 禁酒令颁布后的第一个半年度中,非上市企业利润总额同比增长率与上市公司只相差6.3个百分点。以往要相差几十个百分点。
原来,禁酒令在给白酒业中的中小企业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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