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灵
从历史看,汇金公司是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的重要平台
在中国金融改革史上,2003年是一个颇为重要的年份。这一年秋天,中央决定以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作为试点,启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当时的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错综复杂,金融业在推动经济改革的长期过程中自身也积聚了大量风险,改革“背水一战”,备受各界广泛关注。随后,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确定了包括国家注资、处置不良资产、设立股份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择机上市等步骤在内的改革总体方案。
作为方案实施的第一步,2003年12月,人民银行牵头设立汇金公司,由其创新性地运用国家外汇储备向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注资,并行使国有资本出资人代表职责。时至今日,已经整整十年,汇金公司积极参与了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改革、政策性金融机构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和保险公司重组改革,并推动四家国有银行等机构实现境内外公开发行上市。十年来,金融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有金融机构公司治理逐步规范,竞争实力日益增强。实践证明,汇金公司在国有金融机构改革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实践看,“管资本”是国有金融资产管理的合理选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以保值增值为主要目的。从汇金公司的实践来看,专业化的资本管理应成为国有资产管理的发展方向。
以国有银行为例,计划经济时期,国有独资银行的全部资产都是国有资产,国有资本即等同于国有资产,银行按照政府的指令性计划开展经营活动。股份制改革完成后,国有银行成为了所有权多元化的国有控股股份公司。这时,如果不厘清“管资产”和“管资本”的边界,仍以“管资产”的理念进行运营管理,就很容易出现所有权“越位”。
汇金公司章程中明确了“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不干预其控股的国有重点金融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这样一来,就实现了国有资本所有权和企业法人经营权的分离。从十年来运行情况看,国有金融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获得了较大的经营自主权。
汇金公司作为国家出资人代表,十年来探索出了一套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资本管理模式。派出全职股权董事参与控参股金融机构重大事项决策,解决了国有资本出资人虚置的问题,使国有股东“人格化”落到实处。发挥“积极股东”作用,通过发送《管理建议函》和《风险提示函》、主动提交议案、约谈管理层等市朝方式,维护国家股东权益。充分利用控股公司的专业平台优势,推动国有金融机构以市朝方式补充资本金,获得上市溢价和价值增值,逐步退出非重点金融机构股权。推动工、农、中、建四大行近5年的分红比例保持在35%以上,在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方面作出了表率,充实了国家财务资源,为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创造了条件。
从路径看,汇金公司在深化金融改革中应发挥更大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金融市场体系。适逢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十年、汇金公司成立十周年,谈几点对于深化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想法。
一是深化国有金融机构后续改革。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精神,可以考虑适当降低国家对重点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由绝对控股转变为相对控股,将国有金融机构分红等财务资源更多地惠利于民生;加快推动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实现业务边界清晰和财务可持续;发展普惠金融,增强金融服务可得性,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扭转国有企业人事制度的行政化倾向。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从改革的方向上来说,应该隔断“官商两栖”的通道。
三是坚持金融类和非金融类国有资产分类管理。由于国有企业负债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银行贷款,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存在利益冲突问题,两类资产分类管理有助于控制贷款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目前,国有金融资本和国有非金融资本分类管理的体制是行之有效的,应当继续坚持。(作者为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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