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列出的内容广泛的改革清单中,市场化是一条贯穿其中的红线,也可以视之为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灵魂。随之而来,将会涉及到大量市场化改革的讨论、政策设计和落实改革的工作。如果能在现有的体制格局内,进一步推动市场化改革,在经济领域形成市场化配置资源、市场化运作的环境,相信这是中央决策层所乐于看到的。
如何才能保证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获得成功?实现市场化改革目标需要什么样的制度条件和政策条件?这些现实问题无法回避。在安邦(ANBOUND)的智库学者看来,要确保市场化改革的成功,中国还需要切实地完善法治化的改革。
对于中国的法治化,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前央行副行长吴晓灵女士有不少深入的思考。在近期专门提供给安邦(ANBOUND)研究团队的文章中,吴晓灵认为,中国前35年的改革者主要是政策的突破者,改革之初极度的压抑和贫穷使得几乎每一项政策突破都能给绝大多数人带来福利的增加,改革的共鸣性很强。35年的改革进程极大地推进了经济的增长,但在30多年以后,中国现在的改革则面临着很多的问题。
中国过去的发展形成了新的利益格局,但这种格局未必是最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格局。从历史角度来看,中国在获得巨大进步之后的一些负面表现、存在的问题,也会对中国的发展带来了影响。吴晓灵认为,时至今日,不触动既得利益的改革不多。在承认既得利益的情况下,即使是增量改革也会间接触动既得利益。不管是完善碎片化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是建立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制度,或者推动调整央地利益的财税改革,都需要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因此,在法制框架内进行利益调整和利益博弈,寻求利益公约数,是社会稳步前进的制度保障,也是中国公民福祉的保障。
要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吴晓灵认为要做好几个方面的改革和调整:一是政府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二是司法部门应该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法官应成为社会良心的探索者;三是中国应该建立公益诉讼制度。通过公益诉讼制度来让社会学会用法律来维护公众的权利,同时,用公益诉讼可以解决政府担心的社会事件的问题;四是社会需要经典的判例诠释法律的精髓。要用标杆案例来落实三中全会决定所说的原则——“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监管各种所有制经济”;五是在立法、修法中凝聚改革共识,推动三中全会的落实。吴晓灵表示,修法立法可能会耗费时间,但成本远低于动荡给社会来的危害。同时,立法修法的公开民主还为社会各界参与奠定了基础。
安邦(ANBOUND)研究团队在日常研究中与吴晓灵女士有不少互动,她过去主要讨论金融改革和相关的立法问题。现在她大声呼吁推动法治中国的建设,这无疑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在我们看来,要使得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改革落实更加顺利,减少在利益调整中可能产生的重大阻碍,只依靠改革决心和反腐败是不够的,面对系统而复杂的利益调整,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建立保障改革的基本制度框架。在目前情况下,建立两个基本的支撑极为重要:一是市场化,二是法治化。
市场化确定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方向,任何非市场化的做法都是与这一改革原则相违背的,市场化的改革必然会导向市场开放、削弱垄断、增加竞争的公平性,提高配置资源的效率。而法治化则为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如果没有法治化,市场化改革就可能被轻易扼杀掉或消弥于各种抵制之中。有人也许会怀疑法治化在中国的可行性,但在我们看来,市场化和法治化在中国都有很大的可行性。很重要的是,市场化和法治化与现有的制度都有很大的相容性,因此,在现有的基本制度下,都有比较充足的改革空间。
市场化如果能够实行,它将在中国社会产生一种强大的市场制度需求;法治化如果能够实行,它将为国家治理提供一个刚性的框架。如果这两个框架逐步完善和强化,当法治开始成为一种习惯,那么权力的影响就会被限制。市场化和法治化,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的中国改革所需要的两大支撑。(以上分析出自安邦咨询)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