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晚间,国民技术发布公告称,当日公司接控股股东中国华大书面 通知,国务院国资委已批复同意中国华大所将持公司7480万股股份(占国民技术总股本的27.5%)转让给彭国华、范康麒、赫喆、谭嘉亮、刘益谦、韩学琴、黄建英等7名自然人和上海兴全睿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两项资产管理计划。
公告显示,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协议转让价格以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为基础确定,如有折价不低于九折。据悉,本次国民技术股权协议转让定价为基础值的九五折,即17.95元/股。
此前, 9月25日晚间,国民技术公告称,由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进行企业结构调整,同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大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7480万股国民技术股权。该事项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方能实施。
作者:吕值淼来源一财网)
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