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商道纵横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研究组给本报记者发来的最新研究报告称,“虽然此次事故对中石化的炼油产能影响有限,但由于该事故致多人伤亡,对社会造成了重大 影响,中石化可能面临潜在的赔偿和政府的惩罚。”
报告认为,尽管中石化内部设有安全生产保证基金,但这个基金是否能对冲此次青岛管道爆燃事件的后续赔付和影响,尚不可知。
11月22日,中石化(600028.SH, 00386.HK)位于青岛经济开发区的黄潍输油管线一输油管道发生原油泄漏爆炸,共致62人遇难,136人受伤。此次事故被定性为特别重大事故。
事故发生后,中石化股价在大陆A股市场和香港H股市场迅速下滑,其中A股股价累计大跌6.5%,总市值缩水300亿元人民币,旗下山东部分炼厂减产。
据新华社报道,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本月初已全面展开。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副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要求查明事故经过、原因和性质,核清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初步调查显示,此次中石化漏油爆炸事故是继2003年12月23日中石油的重庆井喷事故致243名人员死亡之后,石化企业最大事故之一,也是中石化历史上致死亡人数最多一次。
报告称,虽然中石化输油管道铺设在先,市政管道以及周边小区建设在后,但中石化仍应对管线安全性负责。
中石化早在2011年就明确意识到了管线隐患,其管道储运分公司与当地环保局曾在2011年9月和2012年8月发布《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东黄(复)线、东临线隐患整治工程环境信息公告》,称“原本管线所处的郊区现在变为繁华城区,建筑物众多,人口密集,部分管道陆续被占压,导致管道无法抢维修,即使一些没有占压的建筑物也离管道较近,无法进行管道防腐层大修,存在一些安全隐患。”
在环境影响方面,报告介绍,此次事故除了对工作人员以及周边社区居民的生命造成了巨大伤害,也对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油管爆裂导致大量原油泄漏,严重污染周遭海域,海面过油面积达3000平方米。海事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已在泄漏发生4小时之后,耽误了最佳清理时间。有些物质,例如沥青,会沉降到海底,难以发现和清理,这些物质降解缓慢,而且很多都是有毒有害的,影响海洋生态与近岸水产养殖。
“11.22”爆炸事故发生后,中华环保联合会已派出律师介入前期调查,并表示不排除对中石化提出公益诉讼。
商道纵横环境、社会和治理(ESG)研究组长年观察、识别、评估并报告企业的违反法律法规,缺乏职业道德,破坏环境或有违社会责任的事件,其数据库涵盖了所有在上交所、深交所、港交所和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作者:章轲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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