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华股份在自查公告中称,自11月11 日停牌以来,公司就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进行自查,除此前公告的与赣州稀土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而重组事项以来,公司控股股东、董监高人员未买卖公司股票。
否认内幕交易
威华股份称,本次自查期间为公司股票开始连续停牌日即今年4月16日前六个月内,至重组报告书公告之日即11月4日止,自查对象先后包括:公司(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赣州稀土集团有限公司、赣州稀土矿业有限公司和梅州市威华铜箔制造有限公司的各自董监高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参与本次重组的各中介机构负责人、项目参与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消息的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等。
在自查期间,除威华股份原董事刘宪在2012年12月在二级市场累积减持1377万股外,上述自查人员均无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行为。
威华股份在自查报告中表示,今年4月21日公司相关人员初次与赣稀集团接触,立即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公平地向所有的投资者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有选择性的向特定对象提前泄密行为。”
不存在资产价值低估
威华股份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对拟购买资产—赣州稀土持有的44张采矿权证评估作价是由赣稀集团聘请的评估机构出具的,经评估,赣州稀土母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2.2亿元,评估价值为75.8亿元,增值率为521.73%,不存在资产价值低估的情形。
重组方案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建华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晓奇未要求交易对方-赣稀集团支付过任何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此外,威华铜箔将以 20.15 亿元现金购买威华股份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留下上市公司的净壳给赣稀集团置入赣州矿业的资产,不存在赣稀集团借壳上市后需承担上市公司债务的情形。而且,该 20.15 亿元现金在上述置出资产交割完成后是留在未来赣稀集团入主后的上市公司的。
无外资介入
针对投资者对公司外资企业身份、国有资产流失的质疑,威华股份也在自查公告中作出回应:公司为完全内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威华股份引入高盛集团全资子公司—玉龙(毛里求斯)有限公司(简称:“JD公司”)为战略投资者,公司类型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威华股份正式挂牌上市后,JD公司持股比例为15.62%。及至2010年,鉴于外资股比已低于10%,公司成为内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证登深圳分公司提供的《2013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全体股东排名》显示,截止 今年 5 月 31 日,JD 公司未持有威华股份股票。而《股本结构表》显示,截止今年 6 月 30 日,威华股份境外法人持股数为 100 股,境外自然人持股数为 0 股。
机构突击入股不知情
威华股份三季报中悄然入驻的中海信托旗下浦江之星12号、自然人迟晓屹、迟晓光、华润深国投信托旗下民森H号,分别持有500万股、284.71万股、129.85万股和190.67万股。
威华股份称,停牌前6个月内未与上述机构和个人有过任何接触,也未接受或参加过上述投资者组织的任何形式的调研活动,公司方面无法知悉其背景与关系以及买入威华股份股票的原因。
而此前关于“长江系”突击入股的情况,威华股份也一并否认。“董事长李建华、总经理李剑明和董事梁斌曾就读于长江商学院,分别为 EMBA 12 期、17 期和 15 期学员,目前均已毕业。上述人员均不知悉梁少群、梁耀光、李艳、迟晓屹和许喆是否为长江商学院的学员。除许喆曾于2011 年 3 月 18 日亲自参加过公司 2010 年度股东大会以外,李建华、李剑明和梁斌均不认识也未接触过梁少群、梁耀光、李艳和迟晓屹。”
作者:吕雅琼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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