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斌 北京报道
“嘉汉林业”,这家被著名做空机构浑水(Muddy Waters Research)“猎杀”,最终被多伦多证交所摘牌的北半球最大私人林业公司,又因一连串的诉讼引起人们关注。其摘牌后引发的这一连串的诉讼涉及到11家证券公司、众多投资人和多家律师事务所。
其中,两家中国顶级律师事务所认为自己遭受了“池鱼之殃”。在得知自己被嘉汉林业承销商告上法庭,背负天价赔偿诉讼后,中国通商律师事务所和竟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开始了“反击”。
日前,这两家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君合律师事务所及其合伙人佟珂、嘉汉林业独立委员会的3名成员以及美银美林、瑞士信贷提起了侵犯名誉权的诉讼。
加拿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www.sedar.com)的公开资料显示,在浑水发布嘉汉林业的做空报告后,嘉汉林业的3名独立董事组成了独立委员会对嘉汉林业进行了调查,而君合就是独立委员会聘请的中国法律顾问。
两家律所起诉理由是负责嘉汉林业案的具体经办人佟珂并没有中国律师资格,佟珂所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的行为是非法的。经经济观察报求证,北京市三中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
在君合律师事务所的官方网站上显示,佟珂的身份是君合律所深圳分所的合伙人,并介绍称:“佟珂律师现为美国律师协会及纽约律师协会会员。”但记者在向君合律师事务所求证佟珂是否持有中国律师执业证时,一直未得到回复。记者在北京市司法局、深圳市司法局等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公开数据库中均没有找到佟珂的律师执业证记录。
一旦竞天公诚和通商的质疑成立,这两家中国律师事务所深陷“嘉汉林业”的诉讼将增加一个重要的获胜砝码。由于两家律师事务所在中国企业跨境融资和并购交易方面的资深和主导地位,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都高度重视此案件,但并未公开发表意见。
起因
源头还要从中概股“嘉汉林业”说起。2011年6月3日,浑水公司发布了对北半球最大的私人林业公司嘉汉林业的做空报告,首次指称该集团夸大自身资产和收入规模,并对其业务模式提出质疑,致使其在加拿大多伦多证交所上市的股票价格大跌80%,终结了延续十余年之久的“嘉汉神话”。当年8月,嘉汉林业被安大略省监管部门停牌。次年5月,嘉汉林业正式被多伦多证交所摘牌。
正是由于嘉汉林业的华丽背景和“戏剧性”的落幕,嘉汉林业成了造假中概股的代名词,引发全球市场关注。
随后,嘉汉林业投资者对嘉汉林业的前任审计师、顾问和承销商提起了标的为90亿美元的诉讼。这其中包括全球知名的瑞士信贷证券和美林证券公司等国际大行。而这仅仅是多米诺骨牌中被推倒的第一张牌。此后,围绕“嘉汉林业”的各种诉讼不断推开。
2013年5月31日,被投资者起诉的11家证券公司和金融机构向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中国通商律师事务所和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疏忽和失职,索赔金额高达数亿甚至几十亿加元。竞天公诚是发行人嘉汉林业的中国法律顾问,通商则是承销商的中国法律顾问。
因为送达起诉书的过程大概需要半年,竞天公诚合伙人高翔最先是在英国杂志《The lawyer》上得知这一消息的。从那时起他们便开始准备应诉。
独立委员会对浑水公司的指控报告做了为期8个月的调查,调查期间聘请了包括中国律师(君合律所)、会计师(普华永道)、加拿大律师、香港律师以及其他评估师在内的一系列中介机构进行了调查。
高翔介绍,独立委员会调查就像一个第三方,寻找公司管理层的问题,调查一共出了3份报告。
最重要的是第二份报告,其间对公司方方面面做了检讨,并发现了公司实际存在的诸多问题,包括财务、法律、资产会计评估等方面,这是对一系列问题的反应。
高翔说:“竞天公诚和通商卷入其中也是由于独立委员会出具的第二份报告,我们在嘉汉林业融资过程中提供的尽职调查遭到了质疑。”
争议
嘉汉林业是否拥有招股说明书中所提到的相关的林权,是浑水做空嘉汉林业时的重要内容。
提起诉讼的承销商认为,竞天公诚违反了其对承销商和投资者负有的尽职义务,存在过失或因疏忽作出失实陈述。承销商的指控还包括,律师有特殊地位能做到却未对嘉汉林业的业务、合同、产品、发行股票、招股文件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应当识别却未能识别发行人的虚假陈述。承销商以相似的理由对通商律师事务所提起了诉讼:“如果承销商知道存在虚假陈述,会拒绝进一步参与该次发行。”
对于承销商的起诉,香港大学客座教授曾文生分析称,“如果你只是呈现了一部分事实,而不是事实的全部,这种重大的遗漏如果给资方造成影响与造假就没有区别。”
对此,竞天律所表示,“我们对嘉汉林业做了很认真、全面的尽职调查,审阅了大量的法律文件,还走访了相关的林业主管部门,对于在当时没有取得林权证,我们也询问了没有取得林权证的原因,并向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取得了确认函或批复。”
“这些事情我们都如实在相关融资文件中做了披露,说我们存在过失、疏忽和不实陈述是不公平的。如果我们知道存在虚假陈述,也会拒绝出具法律意见书。”竞天律所称,“承销商的指控完全没有依据,他们没有出示任何证明中国律师未能尽职的证据,同时他们也有自己的独立尽职调查义务”。
通商作为承销商的律师给出的独立性意见与竞天公诚是一致的,通商律所合伙人王家路说:“从这个角度讲,两家比较有名望的律所,在互相监督的情况下得出一致的结论存在严重问题,这个情况是不多见的。”
损失
从在《The lawyer》上得到自己被起诉的消息那天起,竞天公诚和通商就开始了艰难的应诉之路。
寻找律师的过程异常艰辛,在安大略省能做这种证券相关业务的律师并不多,其中大多数又与这十一家投行有其他的业务往来。高翔说:“大家都有各种各样的理由不愿意做我们的代理人,所幸现在找到了,是一个很小的律师事务所。”
应诉还将是漫长的一个过程。
自浑水公司报告出来,投资人将嘉汉公司高管、董事和11家券商、会计师、评估师全部作为被告起诉。集体诉讼到现在已经两年半,公开信息可以看到,就这个诉讼而言,除了和解的之外,没有任何进展。
根据加拿大法律,集体诉讼和一般诉讼不同的是有一个确定程序,先要把这个诉讼认定为“集体诉讼”,所以在英文描述上,集体诉讼都说成“ the proposed”。
“目前,连安大略省是否认定这个案件为集体诉讼还没有定论,所以我们面对的将是一个非常缓慢、旷日持久的官司。”高翔说,“我们咨询过美国和加拿大律师,集体诉讼一般会拖得比较久,3年到5年审理都未必有结果。”
更为糟糕的是,他们的海外业务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高翔称,“最主要是对我们商誉的影响;直接损失在海外市场,问题没有清楚之前,一些潜在的合作伙伴采取了犹豫的态度;还有一点非常突出,就是与我们合作的投行会提出非常过分的合同条款,比如我们要提供所有工作底稿,很多是涉密的安排。”
反击
这个案子在近期出现了戏剧性的变化。“佟珂或许没有中国的律师执业证。”通常来讲,中国律师的执业证在公开的数据库中应该能够查到。
在竞天公诚和通商看来,券商之所以起诉他们,很重要的原因是独立委员会的报告中对他们尽职调查工作的评价暗示。
“但他们所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君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存在严重问题,同时,佟珂本人经我们调查是没有中国律师执业证的,这意味着独立委员会委任君合律所所出具并提供给安大略省高等法院的法律意见书是无效的。”竞天律所称,“独立委员会在连自己请的主办合伙人是否有中国律师资格都没有搞清的情况下,就出具那样的报告显然是武断的。”
这两家律师事务所已经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侵害名誉损失权为由提起了诉讼,通商的索赔额为1.5亿元人民币,竞天公诚的索赔额为1亿元人民币。
被起诉的嘉汉林业独立委员会的3名成员以及美银美林、瑞士信贷尚未对此事回复。
曾文生认为,如果真实情况如此,君合可能面临着巨大的麻烦,竞天公诚和通商非常有可能在中国胜诉。“但是即使胜诉,安大略是否承认中方的判决并认定君合的法律证明无效仍然是未知数。”曾文生说。
而即便胜诉,竞天和通商的海外应诉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对接
被诉的竞天公诚和通商律所被认为是中国资本市场法律服务的开拓者,加之全球性的银行起诉自己的律师也是罕见的,所以“竞天公诚、通商被诉案”引起了法律界、学术界以及政府的广泛关注。
私募股权投资研究机构清科集团提供的资料显示,竞天公诚和通商律所在2010、2011和2012三个年度的“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法律顾问”排名中始终位列前五位。
证监会的一位人士表示,“我们对此案也非常关注,因为第一次碰到,随着走出去业务的增多,此类事件也会越来越多。”
高翔称,“我们应诉中的感受就是,找应诉律师都非常困难,所以让加拿大方去听我们的解释、接受我们的观点就是一件更加困难的事情。中国的企业近些年才开始走出去,而中国的内部环境与其他国家的环境确有不同,应该有一个渠道来解决这种对接问题。”
上述证监会人士也表示,尽管对此案件非常关注,但没有部门对接此事。
中国律所承办的大型复杂的跨境交易越来越多,办理执业赔偿保险的需要也越来越迫切。这两家律所的大多数同行认为,很难证明这两家律所存在过失或者负有责任,但多家律所已经开始将这次事件作为契机来检查和改进他们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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