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的截止日,这天,大量的意见和建议在向国家林业局汇总的同时,也转到了本报记者的手上。
国家林业局表示,修改此法,意在“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加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维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但多位国内野生动物保护专家、动物兽医及公益律师认为,此时修法不仅时机不当,还有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带来利益的可能性。
“对于林业部门来说,保护野生动物可能没有太多激励,而发放养殖许可证才可能给他们带来权力寻租的空间。如何防范管理变成权力寻租,是一个更复杂的国家行政体系改革的思路。”清华大学副教授蒋劲松说。
马戏表演和生产经营该不该?
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方网站在其“草案征集公告”中,发出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该通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要求12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国家林业局政策法规司。
根据征求意见稿,从事驯养繁殖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没有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而对于“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的范围,征求意见稿依据其目的分为五类:保护拯救、科学研究、观赏展览(科普教育)、马戏表演和生产经营。
其中,马戏表演类别的驯养繁殖,是指经人为训练野生动物后的野生动物以展示方式供公众娱乐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生产经营类别的驯养繁殖,是指以出售驯养繁殖所获野生动物活体或者产品为主要目的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活动。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驯养繁殖许可证》设定有效期,其中,观赏展览类别《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有效期10年,其他类别《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有效期均为5年。
据记者了解,国家林业局的通知发出后,相关领域的专家纷纷站出来表示反对。
动物保护人士、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莽萍对记者表示,“在《野生动物保护法》正式修订完成前不宜颁布。”
今年上半年,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议案已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预计近两年可修订完成。其最重要的修改方向就是要以保护作为野生动物保护法基本的立法原则。
“作为一个低层级的管理办法,这份意见征集稿中有很多条款,已从保护扩大到生产经营和商业利用,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和规定范围,需要提醒管理办法的制定机构注意。”莽萍说:“如果在这样一个时间点上发布这样一个驯养繁殖许可证办法,把一些类别的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定为5年或10年,明显非常不适当。”
中科院动物所副研究员解焱也建议该管理办法至少再等几年。“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定下来,再做这个法的修订,否则的话新法律一出来,这个就过时了,那不是白颁布?然后还坚持十年按照旧的办法去做,这个肯定是不合适的。”解焱建议,等《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之后,再依照其精神讨论这个养殖管理办法。
“马戏表演”和“生产经营”是专家炮轰的焦点。
蒋颈松表示:“在今天的中国,广大民众的动物保护意识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这份管理办法中出现马戏表演,其实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倒退。”他认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唯一理由,应该只有保护野生动物,应该逐步地把已有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行业做个清理。
解焱也认为:“颁发这种许可证的目标不应该是去发展或者合理利用,而应该是保护。发展应该由市场来决定的,有需求就会推动发展,而法律要起到的作用是限制这种发展对野生动物造成的伤害,许可证的管理制度是为了野生生物野外的生存,同时也包括维护这些动物的福利。”
“"马戏表演"和"生产经营"这些字样从来没有在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出现的过,这些条目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应该删除。”莽萍说。
中国农业大学动物医学院副教授金艺鹏告诉记者,“一头训练倒立的大象,几吨的体重压在前肢,对大象的膝关节造成巨大压力,后腿站立时,大象腰间盘不适当地承重,这是非常痛苦的,最后是神经压迫和组织压迫,最终出现瘫痪;还有很多狮、虎在幼年的时候被不适当地拔牙或断齿,疼痛往往会持续很长时间,还有被不恰当地剪断了指关节,为了缓解疼痛,这些狮、虎只能歪着站,最后只要是承重的关节都发生损伤。”
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中心公益律师臧云认为,即使现在法律不能全面禁止商业性的驯养繁殖,那么也应当根据不同的类别实行不同的政策引导,即鼓励保护拯救类的驯养繁殖,而限制“马戏表演”和“生产经营”类的驯养繁殖。
驯养繁殖有助于动物保护?
对于野生动物的驯养繁殖,多年来,国家林业部门一直持肯定、支持的态度。有关行业协会也明确表态表示支持。
“养几只水貂和貉子,就能让村里的两位老人一年衣食无忧。建一个养殖场,就能吸纳一批农村剩余劳动力,不仅增加了农民收入,也给国家创造了外汇。”据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介绍,2011年,全国规模以上毛皮及制品企业工业总产值579亿元,毛皮及制品(不含生毛皮)出口26亿美元。
该商会所作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毛皮动物养殖区分散、地域跨度大。养殖区分布在山东、辽宁、河北、黑龙江、吉林、江苏、内蒙古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养殖区集中在山东、辽宁、河北、黑龙江与吉林境内,毛皮产业从业人员近700万人。
截至2011年8月末,全国养殖水貂3455.79万只、狐狸1309.4万只、貉子990.81万只、獭兔500万只。2011年,全国生产水貂皮1600万张、狐狸皮600万张、貉子皮1200万张。
中国皮革协会名誉会长张淑华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毛皮行业的崛起不仅丰富了我国的行业产业链,同时极大地促进了地区就业,改善了当地人民生活水平。”
对于上述观点,国家林业局有关司局的领导也持相同的意见,并认为驯养繁殖有助于野生动物的保护,有助于遏止野外野生动物的盗猎现象。
不过,专家却持相反的看法。
“绝大部分的驯养繁殖实际上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没有贡献,或者说起到相反的作用。”解焱依据她多年的野生动物贸易观察经验介绍,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结果,并没有改善这些物种的野外种群数量,反而很多是在下降,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往往没有减少对野生动物捕捉的压力,反而加重了。
莽萍也表示,扩大驯养繁殖只会带动和鼓励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市场需求,加剧野外野生动物的生存困境,甚至给野生动物保护带来灾难性影响。“野生麝就是在人工驯养繁殖麝成功之后才成了濒危动物。因为人工驯养繁殖制造了巨大的市场,这个市场对于麝的需求已经膨胀,所以野外的麝很难幸免。”
“另一个有力的例证是皮草。”让候鸟飞公益基金执委会主任刘慧莉介绍,近年来,中国已经成为皮草动物的养殖大国和消费大国,而就在2012年,有关部门在调查大兴安岭地区珍稀野生动物交易中,牵出一个盗猎团伙,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紫貂在短短几个月内就被屠杀100多只,“皮草动物的养殖反而促进了市场旺盛的需求,反过来影响野生状态的整个盗猎更猖獗,养殖促进保护应该打一个很大的问号。”
专家们在意见中还表示,“野保专家和兽医应当加入许可证独立评审”。“颁发驯养繁殖许可证的依据是什么,条款中完全没有明确。”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亚洲象专家张立说。
金艺鹏认为,除了在审批环节引入物种保护的专家评估和监督以外,还应该让兽医来参与和界定一个物种和动物个体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合被驯养繁殖。
而对于颁发驯养许可证可能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带来利益的问题,解焱认为,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能够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权力与驯养繁殖的利益彻底分开。她同时指出,行政许可单位如果出现违法或者不执法的状况,目前在法律条款里没有任何处置方法。
“因此,信息透明、独立评估、鼓励公众参与,是很重要的针对执法机构违法的救济和纠偏手段。”解焱说。
作者:章轲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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