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2003年汇金公司正式成立,这是本世纪初我国金融改革大幕开启的重要标志。回顾十年历程,汇金公司取得的成绩值得祝贺;展望公司未来,汇金创新机制、依法履职、助推金融体制改革任重道远。
作为依《公司法》设立的
国有独资公司,汇金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向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注资,并以出资额为限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履行出资人义务。十年来,汇金公司先后向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分别实施注资,还参与了多家高风险证券公司、保险(放心保)公司的财务重组,成为国有金融机构改革的重要平台。应该说,汇金公司的成立是我国金融改革的一项有益探索,对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我国金融业结束WTO过渡期,金融改革创新迎来新的挑战和机遇。作为全国金融改革整体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结合当时的市场流动性状况,提出“财政发债购汇”组建外汇投资公司的方案。中央财政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储备作为资本金,成立了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金公司成为中投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这一措施既回收了市场流动性,拓宽了外汇储备的运用渠道,化解了外汇储备注资银行的潜在风险,也理顺了财政、央行和国有银行之间的关系。为汇金公司充分发挥注资平台和股权管理作用创造了条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当前,我国主要国有金融机构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革,汇金公司的工作重点已逐步从注资、重组为主,转移到行使出资人权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汇金公司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派出董事、监事,依托公司治理渠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履行股东职责,维护国有金融资本权益。从实践效果看,通过派出董事、监事常驻金融机构,了解掌握机构经营和财务状况,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各方有效沟通,有利于保证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顺畅运行和科学决策。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金融改革总体部署,提出了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健全金融市场化机制等重大改革措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汇金公司应立足改革发展全局,继续坚持出资人代表定位,推动金融机构完善治理结构,努力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一是要依法履行股东职责。严格按照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机构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依法、全面、规范地履行出资人代表职责,股东履职“不缺位”。二是严格实行政企分开。坚持市场化的国有股权管理理念,不当“婆婆”,消除行政审批色彩,股权管理“不越位”。三是平等参与市场体系建设。要主动维护市场秩序,按平等、公正原则开展业务,参与市场竞争“不错位”。四是要完善派出董事、监事管理机制。按照法制化、专业化的方向,通过完善选拔、考核、评价机制,增强派出董事、监事的履职行权能力。突出国有股东人格化、企业制度现代化、公司运营市场化的改革要求。
改革发展永无止境,实践创新永无止境。面对日益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我国金融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任务繁重而艰巨。新的形势要求汇金公司继续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进一步创新机制、完善治理,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金融市场体系、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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