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德-弗兰克法案》全称《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Dodd-Frank Wall Street Reform and Consumer Protection Act),也称“清算计划”,它是在美国众议院与参议院分别通过的法案版本基础上整合而成的,分别于2010年6月30日和7月15日获众议院和参议院通过,最后由美国总统签署,被认为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改革力度最大、影响最深远的金融监管改革。该法案旨在通过改善金融体系问责制和透明度,以促进美国金融稳定、解决“大而不倒”问题、保护纳税人利益、保护消费者利益。
某外资行相关人士表示,“生前遗嘱”设立目的是在银行出现系统性风险的时候能够通过分拆、清算而自行解决问题,防止其凭借“大而不能倒”而采取冒进举措。
11月25日,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提出,坚持“纯民资发起、自愿承担风险、承诺股东接受监管、实行有限牌照、订立生前遗嘱”等原则推进试点设立民营银行。就此,有银行人士解读认为,“生前遗嘱”就是要求民营银行设立前就要安排好未来破产倒闭的处理办法。不过,即便以后在国内银行中推广开来,预计每家银行对于设立“生前遗嘱”的预案也可能会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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