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冶昨天公告称,该公司下属公司珠海中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珠海中冶”)拟将其所享有的对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50亿元的资产收益权转让给建设银行,转让价 款为50亿元。这一转让对应的项目为珠海市横琴区市政基础设施BT项目,具体实施方为珠海中冶。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联系到珠海中冶负责该项目的一位高层,但他表示此事属于重大事项披露,不便接受媒体的采访,对项目是否到回收期、投资的具体金额等均未予回应。
而中国中冶董秘办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转让50亿元的资产收益权对该公司是利好,“就是对方欠我一笔钱,我把收益权卖出去,就可以把这部分钱直接收回来了”。
50亿转让收益权
2009年10月,中国中冶与珠海大横琴签订了《珠海市横琴区市政基础设施(BT)项目投资建设总体协议》,具体项目由该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公司珠海中冶实施。
珠海大横琴是国务院批复的《横琴总体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的“两层机构、一站式服务”管理模式中的开发运营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亿元,主要承担横琴新区基础设施开发等业务,是横琴新区的投资建设管理机构。
“BT”是指建设—移交,即由承包商承担项目工程建设,并负责工程项目费用的融资,工程验收合格后移交给项目业主,业主按协议向承包商分期支付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及项目收益。
根据此前一份公告,该项目主要包括市政道路及管网项目和海堤及环境工程项目两部分,项目的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26 亿元,约占中国中冶2008年营业收入的 8.2%。
该BT项目于2010年3月28日正式启动,市政专项规划于2011年3月批复,总建设工期为3年。截至目前,项目总体完工率近90%。
本报记者采访获悉,目前BT项目还在继续,中国中冶肯定也会继续建完的,“只是到年底了,大家都会出现资金紧张,通过转让,对建行、珠海大横琴和我们都有好处”。
12月23日,珠海中冶与建设银行珠海分行、珠海大横琴签订《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珠海中冶将其所享有的对珠海大横琴50亿元的资产收益权转让给建设银行珠海分行。珠海大横琴同意本次转让。
中国中冶董秘办人士的说法是,通过转让,中国中冶这部分应收账款可以变成现金,“年底了,谁欠你钱不给,你不得上门跟它要嘛,它说暂时没钱怎么办,建行说先替你还了,再向欠钱的企业要点利息”。
公告表示,建设银行拟设立“资产收益权投资理财计划”,并将以理财计划项下向委托人募集的资金,即理财资金,买入资产收益权。
中国中冶方面表示,上述资产收益权转让所得款项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剩余款项用于BT项目后续工程建设。“资产收益权转让有利于增加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减少应收账款,降低带息负债规模,降低回款风险。”
应收款激增
中国中冶转让珠海BT项目收益权,背后正是渐次增高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前述董秘办人士亦坦承,像建筑类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都比较高,而在BT模式下,如果很多垫资项目的资金收不回来,以后再接项目就不好做了。
中国中冶今年三季报显示,截至2013年9月30日,该公司长期应收款净额337.67亿元,相比年初余额增加43.7%。
中国中冶方面解释称,长期应收款增加主要缘于该公司“从事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 BT 业务根据合同约定收账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应收款的增加”。
而由于中国中冶子公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款的增加,导致其应付款项激增。就在11月22日,中国中冶就兑付了其2012年度第三期短期融资券本息,合计41.786亿元。
本报记者梳理发现,这并非中国中冶首次用转让BT项目的方式减压。
今年11月份,中国中冶的全资子公司中国三冶和其下属鞍山中冶置业有限公司就曾与中信信托等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拟将中国三冶持有的鞍山市劳动路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BT项目)的债权转让给中信信托,涉资13.2亿元,债务人为鞍山市政府。此次出售的债权所得同样很大部分用于减少应收账款,降低带息负债规模。
“这也是对方欠我们钱很久了,又要不回来,采取的同样的方式处理的,这都是到年底了,为了加快应收账款变现。”前述董秘办人士称。
作者:张国栋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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