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日召开的2013第八中国全面小康论坛上,李毅中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 的重要实现形式,企业是经济的微观基础,也是资本的载体。这一基本经济制度落实到企业,就要促进不同所有制企业优势互补,协调融合,共同发展,而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是一条重要的途径。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到2012年底,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3.3万户,其中股份制企业占63.6%,资产占了58.5%,主营业务收入占了58%,税金占58.9%,利润占了59.1%,大体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股份制企业占了六成。
李毅中说,其中国有企业通过改组、改制、资产出让,转变为股份制企业,或者民营化,一大批私营企业通过合伙,改制为股份制企业,有的还参与了国企改革。股份制企业无论上市不上市,通过股份的流转、增减,使股权结构更加优化。在股份制企业中,就有不少是属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资本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在股份制企业中,虽然上市是少数,但都是各个行业的骨干企业、优秀企业。”李毅中说。
但他同时表示,对股份制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存在的问题要有清醒的把握。“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如何把握,这是一个很敏感的话题。”他说,“国有企业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命脉行业少数企业外,都应当实行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企业应合理设计股权结构。”李毅中说。
“近些年来,不断引发国进民退,或者国退民进的无谓争论,或者阻碍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我觉得是一个问题。”李毅中说。
他认为,目前我国在民营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基础设施社会公共性服务以及经营服务这些领域,战略取向落实不到位。“社会上反映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这些现象仍然是存在的。铁路、石油、电力、电信、金融以及城市公共服务等垄断行业的改革,应该说步履艰难。”
此外,李毅中认为,不少企业没有建立起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着内部人控制、监督监管缺失的现象。
“应制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标和任务。”李毅中认为,三中全会要求到2020年在一些主要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这就有了时间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肯定是一个重要环节。“当然这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很难提出量化指标,但至少应该有个定性的要求。”
李毅中建议,多种所有制经济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行业领域,垄断行业改革要有突破。应普及现代企业制度,普遍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激励约束机制具有活力,生产经营规范守信。此外,对各类资本市场和证券机构的发育发展要有一些指标预测。
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李毅中认为,应通过企业内部整合、外部联合,实现股份制改制。开发新项目、组建新公司、实行股份制,尽可能形成混合型。有条件的股份制企业境内外上市,选择不同渠道实现IPO。
李毅中还建议,有条件的母公司可改制为投资公司,大企业可争取整体上市。多种方式优化股权结构、促进资本融合,“引进来、走出去”吸纳外资,或成为境外公司股东。
针对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中的风险,李毅中认为,对一些行业的外资进入要把握好“混合”度,防止“全盘外化”,维护产业安全。各种所有制经济要优势互补、融合发展,防止在进、退上争论不休,无端炒作,影响大局。实施管理者、员工持股,防止分配悬殊,两极分化。对于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的问题,应从实际出发,分步分类实施,防止竭泽而渔。
作者:章轲来源一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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