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看到,“国九条”的出台已是迫在眉睫。上市公司 肆意圈钱,中介机构助纣为虐,内幕交易接连发生,股价跌跌不休,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且索赔艰难。至今沪指仍在2100点以下徘徊,如果考虑到通胀、新股扩容等因素,实际水平可能还低于2008年的1664点。
“国九条”开篇即提出:“近年来,我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维护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和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这一表述,恐怕谈不上是对证监工作的肯定。
“国九条”明确了诸多部署,围绕中小投资者最关心的收益回报权、知情权、参与监督权和求偿权等基本权利,做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尤其是提出要“完善相关侵权行为的民事诉讼制度,优化中小投资者依法维权程序”,并要求加快形成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综合体系。
对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也表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监管转型,由过多的事前审批转向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加强执法,强化市场主体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各种转型实验和制度安排,需要一个底线的保障,那就是集体诉讼制度。使投资者的无端亏损能够获得合理赔偿;使造假、内幕交易的上市公司、中介机构赔得倾家荡产,不敢再越雷池半步。正如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不偏不倚的集体诉讼也是投资者敢于继续留在市场上的心理底线。
然而,从现实操作来看,投资者却难言胜算。例如光大证券乌龙指案,熔盛重工收购全柴动力毁约案,投资者的索赔都面临重重困难,也没有哪个官方机构站出来为他们摇旗呐喊。再如*ST贤成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破产重整强行缩股豪夺,小散户更是毫无发言权。至于虽困难但也获得推进的东方电子造假案,那已是2003年的事情了。白云苍狗,我们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
今年8月,向来回避媒体的肖钢高调在《求是》发表署名文章,并摆出了一个惊人却难解的事实:“目前资本市场的法规规则超过1200件,问责条款达到200多个,但其中无论是刑事责任还是行政、经济责任,没有启用过的条款超过三分之二。其中既有立法修法不及时、不具体的问题,也有执法体制不适应,地方保护主义依然存在的问题;既有人情世故的原因,也有不敢碰硬、不坚持原则的原因。这些因素长期存在,致使相当一部分责任追究不了。近年来证监会每年立案调查110件左右,能够顺利做出行政处罚的平均不超过60件。平均每年移送涉刑案件30多件,最终不了了之的超过一半。”
作为国家重要职能部门的掌门人,肖钢坦言证券市场的现状,更可令人想见背后的阻力之大。此前网上流传的一张肖钢的照片显示,刚刚履职半年,肖钢的头发已经斑白近半。
近日,证监会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保育钧便直言不讳地指出,优先股三年后可上市的制度安排,是证监会与利益集团妥协的结果。
凡此种种可见,要给中国证券市场正本清源,阻力不是一般的大。此次“国九条”,可以视作最高层面颁发的纲领性文件,具体还需要证监部门进行细化和提出可操作性。如果能够不偏不倚地贯彻执行,使投资者得到公正的保护,那么对于增强财产性收入、维护社会稳定都将极有裨益。
点击进入【股友会】参与讨论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