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有大资管市场各类金融机构的“蚕食”,内有净资本“红线”的约束,对于国内68家信托公司来说,2014年的形势难言乐观。
从监管层面来看,“一法两规”中的“两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距公布之日也将满七周年,“七年之痒”也将给监管带来新的挑战。
如今,已成长为中国第二大金融行业的信托公司,不再是历史上混乱、无序的代名词。虽然信托公司被业内诟病为“影子银行”,但其舒缓了宏观经济调整的周期性波动;虽然信托公司的业务被质疑存在监管套利,但其拓宽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性收入渠道;虽然信托公司被指责在金融压抑背景下爆发式增长,但信托产品充当着利率市场化的“急先锋”。
在行业资产规模接近11万亿元的当下,承载着更多光荣使命的信托公司仍将继续前行。
在2013年,多家信托公司在业务上做出了诸多探索和尝试,如家族信托、土地流转信托、消费信托等。总体看来,短期内能否形成规模优势仍有待观察。
值得一提的是,信托公司的创新,更深层次的意义在于能够证明信托制度的灵活和魅力,也能够让投资人认识到中国的信托公司并不是只会做通道业务和跟风扎堆房地产、矿产等领域。在这个层面上,信托公司承载着扭转业界偏见、焕发信托制度荣耀的宏大使命,信托之花的次第绽放,也更值得金融界拭目以待。
作者:李高阳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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